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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低保提标扩面惠及更多困难家庭

发布时间:2018-01-05 08:05

信息来源:义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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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中存在这样一部分群体,他们的人均收入比低保对象要求的人均收入稍高,他们也有子女,但因为享受不到低保对象能够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得不到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缺乏相关就业指导,所以他们的实际生活比低保户还要困难。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将使这些低保“边缘户”获得精准救助。
  全市新增392户低保“边缘户”
  “多亏给我办了低保,我们一家才能吃饱穿暖,过年也不用发愁了,这要感谢咱们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呀!”日前,刚刚领到低保金的义亭镇张家村的张某激动不已。其实,他有子女,但得益于我市低保扩面工作,他同样得到了政府的救助。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将低保扩面与精准扶贫两项工作相结合,密切关注低保“边缘户”的救助工作,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投资48万元建立“一站式”救助平台,依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平台,实现对社会救助业务“一站式”受理,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逐步整合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部门(民政局救助、司法局救助、劳动保障救助、教育局救助、卫计委救助、总工会救助、残联救助、慈善救助)业务,实现各类不同社会救助业务的一站式受理和转发、协同办理和联合审批,实现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部门之间救助信息互通,提升审批工作效率,从技术上杜绝“多头补助和漏补”现象,使救助工作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尤其加强低收入家庭的核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低保档案的规范管理。通过部门、银行信息比对和入户核查、社区走访、邻里咨询等方式,全面掌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及时完成低保提标工作,低保标准同比提高10%。截至目前,低保对象新增646户999人,注销215户330人,低保边缘家庭新增392户751人,全市共有低保户3867户5175人,低保边缘家庭463户898人,2017年共发放低保金3377.3168万元。
  部分有子女家庭也可申请低保救助
  给予困难家庭及时的社会救助待遇,将更多未能实现脱贫的低收入农户(符合低保条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这是目前及今后一个阶段民政救助的重点。尤其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子女家庭能否列入低保的问题,我市出台了社会救助赡养能力计算工作的规定。
  依托义乌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工作机制,依法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开展经济状况比对、核定。赡养能力的计算,在对赡养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初步核查后,以赡养人(以家庭为单位)自诉承诺的支付能力作为认定依据,并对相关赡养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核查对象为申请享受社会救助待遇的家庭及其非共同生活的相关赡(抚、扶)养义务人。通过系统核对、入户核查、举报核查等形式,核查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赡养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视为有赡养能力,其赡养费支付水平=(家庭年总收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家庭人数)÷需赡养人数。被赡养人从该赡养人家庭取得的赡养费收入,按赡养费支付水平与赡养人申报的实际支付金额,两者取高值确认。对于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实施低保差额补助等社会救助,经审核也可列入“低保对象”。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低保扩面把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从而将不断提高我市政府、社会救助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