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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义乌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2018-11-21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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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20日在义乌市门户网站就《义乌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主要是3类,为:1、建议将附件表格中属上级部门权限的事项删除,或者另外成表。2、表中事项“第23条: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该项我市旅展委无审核权限,建议不列入任务清单内。”3、“改革事项表中第13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第86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该两项内容因我市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只能已分别在今年4月、6月划转至行政执法局,为此要求将责任单位由城管委调整为行政执法局;改革事项表中第19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以下资质审批’、第20项‘乙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审批’,该两项均为省人防办审批权限,我市城管委无相关审批办理职能。”几类问题组织部门进行研究讨论过,最终意见采纳情况是:

1、将改革事项表中第13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第86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责任单位由城管委调整至行政执法局。

2、对改革事项表中涉及上级部门权限的事项,虽是上级部门权限,但义乌相关部门需要承担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的责任,并且日常监管单位仍是义乌的部门,因此责任单位仍应为义乌的部门,因此改革事项仍在清单中不予删除。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