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8-26495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白头文〔2018〕2号

  • 成文日期:

    2018-11-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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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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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金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和《义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公开事项目录及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完善本部门及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就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主体、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渠道等作出具体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已制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调整、完善。

  二、制定完善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

  根据金华市公开办要求,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目录在《义乌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基础上,增设规划计划、办事服务、人事信息、监督投诉渠道等目录。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目录,由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目录进行编制。

增设的目录主要内容为:

  规划计划:中期和长期规划、阶段性规划和计划、年度工作计划。

  办事服务:办事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程序、条件以及办理结果、联系方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由数管中心负责统一链接到浙江政务服务网)。

  人事信息:招聘、培训、任免、交流等。

  监督投诉:监督方式、投诉渠道等(由数管中心负责统一链接到浙江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除市里统一要求的基本栏目外,各单位可视情适当增加栏目,如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和设备、物资等方面采购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和使用情况;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的答复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事项。如需对市里统一要求的基本栏目进行删减的,须报经市府办同意。

  三、具体工作要求

  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本部门公开目录修改完善工作,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要求指导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完成目录中各栏目拟公开的信息内容。除单独设置网页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公共企事业单位各栏目信息整合到政府网站主管部门相应栏目予以公开,如机构信息,即在部门机构概况栏设置下属单位机构信息相关内容,要确保各栏目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完整,11月20日前完成。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市数管中心(联系人:陈斌琦,联系电话:85450000)。11月底,我办将对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组织检查,检查情况纳入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