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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求《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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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环境,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义委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29435/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13楼经信局经济运行科,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769481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

联系人:王 京 联系电话:85526295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