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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求《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2018-12-2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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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于2018年12月14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9天的公示期,截至12月2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已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13楼经信局经济运行科,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7694815@qq.com。

联系人:王 京 联系电话:85526295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