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0-254983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18〕178号

  • 成文日期:

    2020-07-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01-2018-0021

  • 信息有效性:

    废止

【已废止】关于印发《义乌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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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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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义乌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在总结前期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义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有效区分“证”、“照”功能,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二)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始终把放管结合置于突出位置,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从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强综合监管。

  (三)坚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做好顶层设计,依法推动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改革方式,涉及修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相关规章的,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按法定程序修改后实施。

  四、改革内容

  对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文件中规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结合义乌实际,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改革(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一)对于直接取消审批的改革事项,要逐项明确取消审批后相关后续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稽查力度,防止管理脱节;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履行监管职能,规范运作程序;要抓紧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确保业务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对于审批改备案的改革事项,要逐项明确审批改备案相关后续工作,并积极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改革事项,要逐项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告知承诺办法。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按照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样本,逐个事项制定告知承诺格式文本,深化告知承诺内容,明确和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事后监管举措,积极探索社会监督督促行政相对人履行承诺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及时与省级对口单位对接配合完成省级权限事项的制定。

  (四)对优化准入服务的改革事项,要逐项明确具体改革举措,形成相关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要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八统一”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机制,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

  五、加强综合监管

  (一)以厘清职责和健全制度为前提,实施日常监管。取消审批或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要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以及属地监管的原则和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防止“自由落体”。

  (二)以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为基础,实施协同监管。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推进实施部门“双告知”“双随机”联合抽查等制度。加快推进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建设,完成信用信息库和电子证照库建设任务。建立市场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推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实现部门间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三)以跟踪监测为要求,实施风险监管。要加强对市场行为的跟踪监测分析,通过分析研判、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指导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四)以信用等级和诚信管理为手段,实施分类监管。推动以信用信息为主要依据的行业分类监管,各部门制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细化分级分类监管的标准、内容、方式、程序及相应的配套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相关信息的记录和披露制度。

  (五)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为补充,实施社会监管。积极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在鉴证市场主体财务状况、维护投资人权益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强化舆论监督。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义乌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统计汇总。各单位也应明确责任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改革各项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逐项梳理明确办事依据、材料、程序和时限,研究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办法,逐项明确审批事项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制定监管方案,厘清每个事项的监管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本方案实施后,《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义政办发〔2018〕71号)停止执行,但对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中已制定的事项措施,优化完善后可直接复制推广到全市。属于上级部门权限的,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利用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证照分离”改革的知晓度,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告改革的配套措施,为企业与审批、监管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先进典型要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要严肃问责,增强监督约束力度,树立良好的廉政形象。

 



附件

附件1义乌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附件

附件2“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