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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960F/2018-129861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财政办

  • 发文字号:

    2018

  • 成文日期:

    2018-03-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江东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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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0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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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江东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

一、义乌市江东街道概况

江东街道办事处于2001320日组建成立,位于风景优美的义乌江东畔,辖区面积91.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5,外来人口20万。街道办事处下设三个工作片,管辖52个行政村,分别是:城东工作片,辖7个行政村;青口工作片,辖22个行政村;徐江工作片,辖23个行政村。八个社区则由街道管理,分别是商苑、江南、临江、鸡鸣山、南苑、东洲、五爱、塔下洲社区。目前街道在册行政干部51人,国土参公人员9人,事业干部50人,大学生村官5人,雇员112人,临聘人员54人,行政离休1人,精简遗属15人。

(一) 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东街道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基建预算。

二、江东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东街道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东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结转下年。江东街道2018年收支总预算31444万元。

(二)关于江东街道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东街道2018年收入预算31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34万元,占25.55%;其他收入600万元,占1.91%;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22810元,72.54占%。

(三)关于江东街道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东街道2018年支出预算3144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5万元,国防30万元,公共安全23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71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3616万元,农林水事务22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0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6万元,预备费33万元,结转下年221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1万元,定额交通补贴支出78万元,项目支出26271万元,结转下年2211万元。

(四)关于江东街道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东街道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5万元、国防支出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6万元、农林水支出22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6万元,预备费33万元,结转下年1611万元。

(五)关于江东街道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江东街道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3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5万元,占38.9%;国防支出30万元,占0.37%;公共安全支出230万元,占2.8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万元,占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万元,占7.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7万元,占8.92%;城乡社区支出806万元,占10.03%;农林水支出224万元,占2.7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3万元,占2.5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占2.4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6万元,1.94占%;预备费33万元,占0.41%;结转下年1611万元,占20.0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党代表活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3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行政在职公用经费、村干部报酬、报刊征订、公务接待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0万元,主要用于雇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布置会、学习培训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信访工作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网络维护等街道其他事务性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3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纪委工作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1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工会、团委、妇联各项活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宣传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16)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人武工作经费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国安反恐、治安工作经费的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4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司法调解费、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等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文体活动经费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劳动保障经费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临时性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0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五保户集中供养、职工慰问及困难群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2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管理经费方面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8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街道补助资金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消防及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社区居委会建设及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6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经费等支出。

(35)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3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36)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37)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经费支出。

(3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的支出。

(3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商企业管理经费的支出。

(4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电商服务经费的支出。

(4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56万元,主要用于土管所参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42)预备费33万元,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

(六)关于江东街道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东街道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3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定额车辆经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车改补贴。

(七)关于江东街道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江东街道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28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500万元,占6.58%;土地开发支出700万元,占3.07%;城市建设支出10829万元,占47.4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781万元,占42.88%。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开发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拆迁安置区块市政配套建设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10829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781万元,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八)关于江东街道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暂未安排资金。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主要用于招商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已实行车改,无此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江东街道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江东街道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3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东街道共有车辆3辆,其中,大型消防车2辆,应急消防车1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江东街道有病媒生物防制服务、五保户怡乐新村集中供养等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历年结余7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预算公开-江东预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