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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2000000/2018-2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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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成文日期:

    2018-03-05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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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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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0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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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房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审批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住房货币化分配补贴。

  3. 负责管理职工住房档案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房改办部门预算包括住房办本级预算。

  二、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15.67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收入预算1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万元,占98.3%;上年结转0.27万元,占1.7%。

  (三)关于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支出预算15.6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7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5.4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18万元,主要是伙食补助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4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1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关于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1.17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支出以及办公经费。

  (七)关于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房改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无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房改办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