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745817525W/2018-75495
城乡建设
通知
无特定对象
行政服务中心
义行服管【2018】7号
2018-04-16
有效
发布时间:2018-04-16 10:40
信息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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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各类福利、补贴发放的通知》(义监〔2010〕19号)精神,经报市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需组织专家进行评标时,专家来源为我市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机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含卫生系统)、各临时建设机构工作人员的,一律不得发放劳务费。
附:市财政局的《文件批复反馈情况表》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