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市内取消证明材料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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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市内取消证明材料清单(第二批)》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调整优化证明材料取消后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特别是《市内取消证明材料清单(第二批)》中大多数证明是以“个人承诺”方式取消的,要确保群众签署个人承诺书简单、便利,不能增减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额外负担。

  二、及时反馈问题。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分析研究,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提交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保障。各相关单位不得以取消证明为由放松监管责任,要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等多种方式,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附件:市内取消证明材料清单(第二批)

  义乌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附件

市内取消证明材料清单(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