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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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意见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05-0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05-07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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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对进口商品交易市场的培育高度重视,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培育进口商品交易市场,规范进口预包装食品监管,我局制定了《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通过走访市场经营户和相关部门,形成征求意见稿和讨论稿。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食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
本指导意见共十一条,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五个档次,明确各处罚档次所对应的具体处罚金额,同时对不予处罚、减轻或从轻处罚以及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的具体情形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四、使用范围
市市场监管局办理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案件。
解读人:许承葆
联系电话:853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