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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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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环保〔2018〕34号

  • 成文日期:

    2018-06-06 00:00:0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7年度义乌市环境质量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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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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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义乌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发布2017年度义乌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7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突破性改善,全市2水十条国考断面、3个出境断面、8个县控以上断面、61个乡镇交接断面、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现五个100%”达标,水质省考优秀。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优良天数达314天,同比增加20天,PM2.5平均浓度为38μg/m3,同比下降11.6%环境噪声功能区基本达标。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有效处置或利用。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

地表水

2017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我市义乌江、南江、大陈江和洪巡溪12个地表水断面开展了12次(1/月)23个项目的常规监测,共184站次常规监测中,达标161站次,占87.5%,不达标13站次(其中义东桥6次),占12.5%

以全年平均值来看:义乌江的6个监测断面,义东桥、兴中桥、塔下洲、候芹渡、杨宅、低田断面水质均为Ⅲ类,达到水质功能要求。(监测结果见图1-2)。

 

 

 

 

 

 

 

 

 

 

 

 

 

 

 

 

 

 


南江的2个监测断面中,水质均为Ⅲ类,与2016年持平。

大陈江的3个监测断面中,水质均为Ⅲ类,邢宅和龙潭与2016年持平,外朝塘断面由2016年Ⅱ类下降为Ⅲ类。

洪巡溪石斛桥断面水质为Ⅲ类,与2016年持平。

小流域

本年度1-12月对我市的41条小流域64个断面进行了每月1次共12次的水质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氨氮、总磷,入江口断面增加高猛酸盐指数。

监测数据表明:2017年小流域质量以Ⅲ-Ⅳ类水为主。在64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25个,占39.1%;Ⅳ类断面15个,占23.4%;Ⅴ类断面7个,占10.9%;劣Ⅴ类断面17个,占26.6%

交界断面

2017年对我市义东桥、方塘2个入境断面,低田、石斛桥和龙潭3个出境断面开展水质监测。

2017年省环保厅根据《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浙政办发[2013134号)办法要求,对各市县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进行管理与考核。根据考核办法,2017年我市各项指标均达到水质目标要求,且好于2016年同期出境水质,因此20171-12月考核结果为“优秀”。

饮用水

2017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八都水库、巧溪水库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12次(1/月)29个项目的常规监测,4次(1/季度)表333个优选特定项目的水质补充监测,1109个项目的全项监测。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对横锦水库、岩口水库、柏峰水库、卫星水库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枫坑水库、王大坑水库2个村级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12次(1/月)29个项目的常规监测。6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二)大气环境

2017年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比2016年有所好转。2017年共监测365天,有效天数365天,其中AQI50(Ⅰ级)的天数为87天,占本年度天数的23.8%50AQI指数≤100的天数(Ⅱ级)为227天,占本年度天数的62.2%AQI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6.0%,比2016年同期升高了5.7%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考核得分为73.6分,在金华地区为第6名。

二氧化硫(SO2 年均浓度为12μg/m3,比2016年下降33.3%98百分位浓度为28μg/m3,比2016年下降24.3%。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8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38μg/m3,比2016年下降5.0%98百分位浓度为75μg/m3,比2016年下降8.5%。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8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均浓度为62μg/m3,比2016年下降8.8%95百分位浓度为126μg/m3,比2016年下降6.0%。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5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为0.8mg/m3,比2015年下降27.3%95百分位浓度为1.4mg/m3,比2016年下降17.6%。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5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臭氧(O3 年均浓度为91μg/m3,比2016年上升2.2%90百分位浓度为148μg/m3,比2016年下降3.9%。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0百分位浓度评价,均达标。

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为38μg/m3,比2016年下降11.6%95百分位浓度为81μg/m3,比2016年下降5.8%。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5百分位浓度评价,均不达标。

2017年共采集降水样品118个,降水量为1263.7mm,2016年同期下降414.1mm;其中酸雨(pH值≤5.60)样品64,酸雨频率54.2%,比2016年同期上升19.4%,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80.4%,比2016年同期上升34.4%;本年度降水pH值分布在范围为4.35-6.65之间,pH值年雨量加权平均值为5.142016年同期pH值年雨量加权平均值为5.27

(三)声环境

交通噪声

2017年我市的交通干线声环境质量相比2016年有所提高。全市主要交通干线的平均车流量为3118/小时,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6.2dB(A),比2016年下降1.7dB(A)

功能区噪声

2017年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声环境质量相比2016年各有升降。各功能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变化情况为:居民文教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从2016年的50.2dB(A)上升到51.1dB(A),混合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则从2016年的53.7dB(A) 下降到53.1dB(A),工业集中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从2016年的56.0dB(A) 上升到59.7 dB(A),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从2016年的58.5dB(A) 上升到58.8dB(A)

区域环境噪声

2017年义乌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4.9dB(A),与2016年持平。从声源状况看,我市噪声来源以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从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的面积和人口分布情况看,以51-55dB(A)56-60dB(A)范围为主,声级覆盖面积分别占总网格面积的58.5%23.5%,声级覆盖人口分别占总网格人口的62.2%20.1%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2017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4.79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1.72万吨(含危险废物4.85万吨),综合利用量26.87万吨,处置量4.88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15万吨),处置利用率100%,危险废物均转移至周边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置;集中式污水厂污泥产生量为11.71万吨,处置率100%;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1.16万吨,处置率100%;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20万吨,处置率100%,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 

三、环保工作专题

(一)中央环保督察迎检顺利完成。提前谋划准备,督察组进驻前开展了环境信访整治和问题隐患排查,梳理重点问题32个,形成清单挂账销号,先行整改赢得先机。督察期间,全市上下全力配合保障,市长亲自挂帅迎检和整改工作,部门镇街高效协作奋战40天,高质量办理交办信访件114件,全部通过审核、无一退办,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吴新雄组长的充分肯定。督察意见反馈后,迅速制定专项方案,逐一推进落实,并举一反三、动真碰硬,制定实施“1236”环境治理两年行动计划,全面打响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新一轮战役。

(二)五水共治赢得阶段性胜利。浙中生态廊道建设为总载体,深入推进双九治理源头治水,全面完成490处劣V类小微水体整治销号和632个农村、2793宗地、168个城镇区块、1.2万余家六小服务业的雨污合流整治,在全省治水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强势推进涉水污染整治,清理河塘沟渠淤泥79.3万方,关停取缔散乱污作坊273家,完成电镀、印染、饰品3个行业废水达标排放提升,4个工业功能区零直排创建,134个地下油罐防渗漏改造。狠抓治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7.08亿元,启动污水厂扩容和提标改造,义亭厂二期通水运行,佛堂厂出水达到准类,稠江再生水厂向外供水;实施义驾山生态水厂改造等提配水工程,新建改造供水管网、雨污管网158公里。

(三)大气污染防治强势推进。实施每微必争攻坚行动,开展夏季控臭氧、秋季降扬尘、冬春削雾霾三大战役。全市10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零3台集中供热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城市建成区全面禁燃,新增天然气中压管线162公里、光伏发电34.8MW,规上企业煤炭消费量同比下7.1%。优化产业布局,完成1150亩工业用地腾笼换鸟,淘汰落后产能22家,累计完成VOCs治理141家,砖瓦窑、榨糖灶和工业锅炉清洁排放改造78家。全面淘汰黄标车,注销老旧车1443辆,新增公交线路19条、充电桩146个。推广工业化装配式建筑,推进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累计创建省级标化工地12个。统筹城乡面源治理,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秸秆焚烧等行为4000余起,累计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7232家,关停、治理矿山33家。

(四)治土治固基础进一步夯实。制定实施《义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体系化治土,完成全市100家企业污染源遥感核查、1011个农用地点位采样和21家潜在污染场地排查。严格固废规范处置,开展医疗废弃物、废铅酸蓄电池、进口洋垃圾等专项执法整治,完成495吨危废存量清零,15家重点危废单位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推进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华川垃圾焚烧技改开工建设,餐厨垃圾再生利用、废铅酸蓄电池收储、赤塘建筑垃圾处置等项目陆续启动。

(五)环境监管执法保持高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公检法环联动机制,开展铁拳系列专项执法行动40次,全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68件、罚款1842万元其中查封扣押66起,限产停产34家;移送公安48起,行政或刑事拘留64人,同比增长26.3%45.5%,创历史新高;查办大案要案1起,县级及以上重点案件126起,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十百千任务。市环境监察大队被评为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六)环保制度改革卓有成效。制定《义乌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编制《义乌市环境功能区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和流域水质双向生态补偿考核机制,累计发放镇街生态补偿资金1.33亿元。开展环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精简材料60%环保事项推行网上办理,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实施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其中区域环评改革工作在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上做典型发言。完善排污权、用能权、水资源许可权制度,实施环境资源差别化配置机制,排污权交易额达3185万元;开展重点企业碳报告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推行华川垃圾焚烧技改项目PPP建设和环境监测市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社会化运营。

(七)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出台《浙中生态廊道义乌段建设实施意见》,高规格谋划54个生态廊道大项目。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和绿色创建,成功获评全省首批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镇6个、省级生态街道7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5个、省级以上绿色单位83家。积极营造共建共享美丽义乌浓厚氛围,先后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等平台正面报道40余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逐年提高,2017年得分78.07分,位列全省第52位,比2016年上升了2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