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安全隐患单位挂牌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16:5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治标更治本”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重点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市安委办决定对各镇街和相关部门梳理出的2018年度第二批安全生产隐患单位实行挂牌整治,具体如下:

一、挂牌整治单位

(一)浙江伟龙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佛堂镇朝阳东路101号)。

存在主要隐患:“六有六提升”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高层消控系统瘫痪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30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佛堂镇人民政府

(二)义乌市张洲包装有限公司苏溪镇棋盘山工业区)。

存在主要隐患:印刷机、糊盒机、切纸机未设置操作规程;生产、仓储场所未设置安全出口、未按要求配备应急疏散照明设施和标志(标识);电表箱、灭火器下堆放货物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15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苏溪镇人民政府

(三)义乌市华盈箱包有限公司上溪镇上城路68号)。

存在主要隐患:粉尘车间套管不规范;无清洁制度;消防通道不畅;车间现场较乱;无手推式灭火器,部分灭火器失效,粉尘车间未安装防火门。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20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上溪镇人民政府

(四)义乌市金卡丹服饰有限公司(大陈镇大道5号)。

存在主要隐患:消防通道不符合相关要求,电气线路老化且私拉乱接。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30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大陈镇人民政府

(五)义乌市金明针织有限公司(义亭镇同义路10号)。

存在主要隐患:宗地企业无安全管理办公室,宗地企业主体责任“六有六提升”建设未落实;宗地企业培训、演练未开展,无安全生产相关台账;企业消防通道堵塞、楼梯口堆货现象严重。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15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义亭镇人民政府

(六)成江星纸盒厂赤岸镇华川南路粮库内)。

存在主要隐患:压痕机刹车失效、电线私拉乱接、通道不畅、无员工培训记录、无机器设备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及现场管理混乱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30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赤岸镇人民政府

(七)义乌市华诚包装有限公司(义浦路13号)

存在主要隐患:员工宿舍未与作业场所彻底分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完善;消防设施未按规定配备。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30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稠城街道办事处

(八)义乌市丹夫思针织有限公司(福田街道物华路21号)。

存在主要隐患:管理混乱;通道不畅,消防栓无水,消防栓前堆货,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20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福田街道办事处

(九)义乌市力胜服装辅料厂(江东街道徐江工业区)。

存在主要隐患:“六有六提升”建设不完善,无宗地安管员,改变厂房结构,消控室无持证人员上岗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20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江东街道办事处

(十)浙江真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稠江街道城店路186号)。

存在主要隐患:该宗地由“二房东”出租给9家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混乱,厂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违章乱搭乱建,货物随意堆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有六提升”工作无人管理,安全责任机制流于形式,未明确安管人员和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未落实隐患自查自纠机制,未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未开展应急演练。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30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稠江街道办事处

(十一)义乌昌弟镀膜厂(北苑街道纯派路20号)。

存在主要隐患:危化品使用镀膜车间设置在简易木结构的厂房内,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危化品使用场所未按规定使用防爆电器、未设置职业病告知卡;危化品仓库未设置通风设施、安全周知卡和制度、未配备消防沙和25公斤干粉灭火器。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15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北苑街道办事处

(十二)义乌市温暖毛纺有限公司(后宅街道神舟路210号)

存在主要隐患:“六有六提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厂区货物堆放混乱,占用消防通道;宿舍楼违规使用液化气。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25日

整改督办单位:后宅街道办事处

(十三)义乌市廿三里东超文具厂廿三里街道龙潭路13号)。

存在主要隐患:存在部分未审批违章搭建;厂区消防通道废旧机器、固废物、杂物占道堆放;危化品使用管理不规范、未按危化品“五个一”要求落实。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20日

整改督办单位:廿三里街道办事处

(十四)义乌市美卡佛化妆品有限公司(城西街道何泮山)。

存在主要隐患:“六有六提升”主体责任未落实;宿舍楼下设置仓储;消防通道堵塞。

整改完成期限:2018年6月25日前

整改督办单位:城西街道办事处

二、整治要求

(一)各整改督办单位要切实抓好隐患单位整改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各挂牌整治单位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各挂牌单位是隐患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在整治中要确保“责任、经费、时间、措施、预案”五到位,在整治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如有严重安全隐患可采取停业整改措施。

(二)市安委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指导小组,对挂牌整治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各镇街在整治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需协同解决的及时向市安委办联系、沟通。联系人:周海兵,联系电话:576003。

(三)各挂牌整治单位在完成隐患整改后报镇街验收,各镇街组织力量,按联合指导小组会同镇街明确的整改意见要求验收,并将《挂牌安全隐患单位整改验收审批表》报市安委办备案。市安委办将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治后隐患消除已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销号通报。


 

 

 

 

 

 

义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