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18-07-1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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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上半年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教育局高度重视困难生救助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并实现了各学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帮扶的全覆盖,实现了公办与民办学校的全覆盖,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学习困难,切实担当起教育扶贫的重任。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国家资助规范要求,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得到了各科室、学校和相关单位的鼎力相助,顺利实现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目标。现对我市2018年上半年学生资助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 强化国家资助政策宣传 

  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比如“阳光资助”流程图、黑板报、微信、校讯通、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困难生家庭走访等途径,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资助的权利。要求各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资助工作会议,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二、制定各学段资助操作要求 

  为更好地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方便学校开展资助工作,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如《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免费义务教育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资助工作的通知》(义政办发〔2014142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浙财教〔201679号)等,制定各学段资助工作操作要求,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职高)教育。学期开学初将各学段资助工作操作要求公布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上。 

  三、严格执行困难生认定程序 

  学生在每学年开学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交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经学校资助工作会议讨论,并公示一周以上,无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有学生资助的学校将相关学生信息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我们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作为困难资助申请材料审核的依据。 

  四、2018年上半年学生资助的项目和人次 

  2018年上半年学生资助共计1666人次,其中:                                                       

  职业高中:免住宿费免代收费37人次,国家助学金补助188人次;              

  普通高中:免学费、免代收费108人次,国家助学金补助481人次;            

  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559人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12人次;                 

  学前教育: 保教费减免81人次。 

  为认真贯彻十九大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帮扶工作,我们将继续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营造一个只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就有政府管、就有政府兜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强资助宣传工作,传递社会正能量,促进建设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