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8-15728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2018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政务专题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18〕67号

  • 成文日期:

    2018-07-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18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18-07-12 09:34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金华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46号)精神,2018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的改革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八统一”要求,全面梳理公布多部门、多层级办理的“一件事情”清单、指南,全面梳理公布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指南。推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本市削减、精简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开取消的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材料目录。加大“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公开,加强数据共享,加大企业惩戒性信息公示力度。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等各领域改革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抓好全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扶贫救灾、义务教育、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9个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试点领域公开事项目录及公开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严格按照试点标准要求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各要素进行公开。结合实际选取本地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普查,摸清平台交易覆盖范围、服务功能、管理体制机制等情况;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的公开信息,要依法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共享。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三)抓好经济发展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市场全面赋能行动做好信息公开,推进传统商贸业改造提升、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智慧供应链体系、深化标准品牌质量一体化建设、物流降本增效、市场服务等信息公开。围绕开放升级行动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一带一路”捷克站、金甬铁路、杭温铁路、深国际、国通速递等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项目信息,做好消费和产业升级、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十项举措”信息公开。围绕工业提质增效行动做好信息公开,做好爱旭二期、华灿二期等重大项目实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大力推进工业标准地信息公开。围绕科创提速行动做好信息公开,推进双江湖区块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强化人才招引、培育和服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四)抓好民生改善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六城联创”行动做好信息公开,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有机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分质供水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乡村振兴行动做好信息公开,推进星级美丽乡村和十条精品线建设信息公开,推进“1+X+Y”镇村规划、新社区集聚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惠农支农政策,做好“异地奔小康工程”信息公开。推进“五水共治、”降尘抑尘、废气减排、土壤污染排除整治等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强化金融监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息公开,发挥基层“四个平台”作用,深入实施“平安+智慧”村居建设。着力推进扶贫脱贫、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信息公开,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持续深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五)抓好政府自身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要明确标注公开属性。(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市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市本级及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重点支出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依法需保密的外,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推进政府数据集中统一开放利用,实现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数管中心) 

  二、加强解读回应工作 

  (一)突出重点,做好预期引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实施市场全面赋能行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引领行动、开放升级行动、工业提质增效行动、科创提速行动、“六城联创”行动、乡村振兴行动、城乡基础提升行动、平安义乌行动和幸福共享行动“十大行动”和“十件民生实事”等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解读力度,坚持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点工作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合理引导预期,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二)完善解读制度,落实解读责任。市政府部门要建立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方式,做好政策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科学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主动解疑释惑,避免误解误读,并持续做好政策落地跟踪报道和后续解读,对社会关切做好回应。(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三)丰富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媒体专访、在线访谈、撰写文章、政策问答等手段,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电视报纸等载体,用群众耳熟能详的文字、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直观解读政策。强化案例解读,增强解读效果。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四)提升回应主动性及时性。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强化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回应、督办协调全流程管理。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市政府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特别是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危害社会秩序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早预判、早评估、早准备、早应对。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政府部门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动向,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和问责制度,加强对政务舆情管理应对工作的综合评价,对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新闻办) 

  三、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一)扩大公众参与。健全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公众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规划计划编制、重要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实效。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市民反映诉求的渠道,提升互动效果。(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各单位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征求意见后,要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三)推行政府会议公开。出台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四)推行行政执行公开。推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重点做好有效投资、工业投资、平安综治、乡村振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浙商回归、城市有机更新(棚户区改造)及新社区集聚建设、小城镇环境整治、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规上产值、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安全生产、低小散整治、民生实事、集贸市场规范整治、最多跑一次、信访维稳、网格化工作等19项攻坚竞赛活动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全年各项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深入推进“义网通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22号)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构建“1+2+4+X+Y”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打破“信息孤岛”,完成网办事项数据归集100%。推动数据资源“全域共享”,建立数据共享技术标准与规范,完善统一的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信息库、电子证照库等基础数据库。推行指尖上的“全网通办”,建立网上办事负面清单,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结实现率80%以上。(责任单位:市数管中心) 

  (二)提升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企业和群众上门办理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00%覆盖。梳理多层次、多部门“一件事”事项,推行办事事项标准化。全力突破跑两次及以上事项难点节点,加快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实现流程再造、流程整合。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扩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服务范围,属于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应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和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逐步推行“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同城通办”。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委办、各镇街)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是否及时更新等,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围绕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公开企业开办、建筑施工许可审批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大力推进政府权力“瘦身”,削减、精简行政权力事项100项以上,加快政务信息共享,5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削减办事材料20%以上,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取消市内证明材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政务服务网与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改革办、市数管中心) 

  五、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开展本市相关制度规范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完善配套措施。对照修订后的条例要求,稳妥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明确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做好公开属性定期审查,健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强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二)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引发不当炒作、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三)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按照确定的试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1+X”(1个公开规范+X个特色规范)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工作流程标准梳理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制定、运用、监督等工作机制,并在决策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公文发布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确保6月底前完成全部试点任务,每个试点领域形成一套公开标准规范,并报送试点成果和总体情况。7月,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做好迎接省级验收工作。(责任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 

  (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各行政机关要全面梳理履职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摸清底数,逐项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及依据,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提供目录下载、检索等功能。(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 

  (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环保、文化、卫生、水务、交通、国资、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事项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六、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5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徽标、网页标签管理。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进程,将“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和经上级审核同意保留的网站尽快统一部署到省集约化平台,关停的部门和镇街网站要尽快将网站内容整合上移,通过“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或上级政府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要在年内启动相关改造改版工作。根据“义网通办”平台建设需要,梳理共享需求,归集各部门数据。开发数据共享查询平台、为各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查询、数据核查等功能,并在全市培训推广;制定《义乌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规范健全数据共享的管理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市数管中心)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进一步加强“义乌发布”政务微信建设管理,全面推进以“掌中义乌”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维护管理,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责任单位:市新闻办,市数管中心) 

  (三)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做好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96150市民服务热线日常管理,落实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载体,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业务协同平台的深度对接,实现与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和部门业务平台的事项流转,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切实做到“一号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加强市民服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数管中心) 

  (四)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做好政府公报权威发布工作。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积极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府办)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要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推进工作。要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对“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领域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