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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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文件备案)”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招标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或建设单位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
适用对象: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招标人) 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
三、办理依据
根据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条,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四、受理机构
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五、决定机构
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4、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批准文件
2、项目资金已落实承诺书
3、项目管理班子任命文件
4、需要财政稽核的项目需要提供预算稽核备案书
5、项目其他技术资料
十、申请接收
联系人:余晓明
联系电话:89915065
办公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5061室
传真:89915071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招标人(代理机构)申请招标文件备案—资料审查受理—招标文件备案、发布招标公告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办理结果
十六、结果送达
“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备案表、招标文件” 备案后现场领回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0579-89915065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接受书面投诉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中心 办公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5061室
办公时间:9:00-11:30 1:00-5: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咨询: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中心 0579-89915065
工程建设招标文件备案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