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促创新,实施评定分离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28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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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要求,转变管理观念,从政策层面进行突破创新,启动招投标机制改革工作,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全面实施评定分离办法。制度实施以来,义乌市共成功完成施工、货物、服务等各类定标活动近200次,定标金额逾60亿元。评定分离办法的实施,义乌市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规范诚信环境大幅提升,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