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8-14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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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对象。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公共汽电车行业发生的需要运管局处置的较大以上公共汽电车事故和公共汽电车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体系。成立义乌市公共汽电车专项应急工作小组,由分管公交客运管理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局法规科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三、事故分级。本预案所称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是指由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事故,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遭受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紧急事件,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一般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确定发布的等级执行相关要求。

  (-)1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

  1.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发生严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运营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

  2.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遭受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

  3.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二)Ⅱ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

  1.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发生严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的,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2.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遭受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的,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3.其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

  (三)Ⅲ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

  1.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发生严重危及人生命安全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的,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2.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遭受恐怖袭击或端暴力袭击,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的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3.其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四)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V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

  1.坡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发生危及人员生命安全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的,或危及3人下生命安全的.

  2.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遭受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的,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3.其他可能造成一般损失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四、应急启动和响应:

  (—)局应急办应根据交通运输局发出的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等级预案

  (二)局应急办应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三)局应急办应在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了解、收集应急情况、损失等,及时报告交通运输局。

  (四)局应急办应及时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结束。应急处置结束后,局应急办应组织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并适时开展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

  由政府或有关部门开展事件调查工作的,局专项应急工作小组应予以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