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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办
2018-08-21 00:00:0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2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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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和城市社区更新改造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拟订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和城市社区更新改造的有关配套政策和细则,制订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和城市社区更新改造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会同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指导、协调、督促各街道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3、负责审核集聚建设项目和城市社区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负责集聚建设项目和城市社区更新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4、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集聚建设项目和城市社区更新改造项目的选址定点、土地管理、房产管理等工作;
5、会同相关部门、街道梳理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和城市社区更新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疑难问题,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6、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社区建设办决算为:本级单位决算。
二、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102,128.9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8467.73万元,增长203.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集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增加8113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2,128.97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0,12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6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88,263.16万元),占88.2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12,000万元,占 11.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2,12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1万元,占 0.03%;项目支出102,097.76万元,占99.97%;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959.85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9,125.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26万元,项目支出102,097.7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263.16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2,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128.9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81547.73万元,增长/950.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集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增加811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5.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10.85万元,下降 78.2%。主要原因是:用于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工程补助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3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6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主要原因是用于行政运行和住房保障支出。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1.2137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1.21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1790.600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790.6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公用经费2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1138.0312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81138.03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新社区集聚建设项目补助经费支出。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125.12855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7125.128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异地奔小康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外来考察人员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35万元,下降85.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85.36%。主要用于接待外来考察人员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外来人员的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累计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异地奔小康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9125.128559万元,实际支出19125.128559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有效推动了赤岸镇、佛堂镇、大陈镇 、上溪镇、城西街道5个镇街 “异地奔小康”工程建设,做到支出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工程进度符合预期目标,群众满意度高,社会效果好,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100%。总体自评优秀。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社区建设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6.92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单位借调工作人员人数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社区建设办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社区建设办本级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主要是指用于新社区集聚建设项目补助经费支出。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主要是指用于异地奔小康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1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是用于新社区集聚建设项目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是用于棚户区改造、新社区集聚建设项目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