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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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2000000/2018-25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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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义乌政府网

  • 成文日期:

    2018-08-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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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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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法院主要职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2. 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是义乌市人民法院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法院审判工作中的辅助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院属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决算。

二、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单位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计9,352.0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12.90万元,增长7.05%,主要原因是:随着案件量逐年增长,收入支出情况总体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26.81万元,占总收入99.73%,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32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8.81万元),占99.7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32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1.11万元,占 81.18%;项目支出1,755.69万元,占18.82%;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536.8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18.8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485.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86.03万元,项目支出1,755.6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81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52.0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94.10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随着案件量逐年增长,收入支出情况总体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4.10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1250.3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33.3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89.6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08万元,支出决算为9,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科学测算,合理安排,应纳应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无追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499.52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649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2.52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0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65.80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6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5.15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6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00.43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40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28.42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12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79.40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47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91.75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9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1.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8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等;

公用经费1,08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等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8.8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1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68万元,增长2.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8.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2.56%。主要用于接待市外客人来义参访、调研、学习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精简招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53批次,累计1,52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执法用车量增加,油耗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义乌市人民法院(汇总)单位查封、保全、执行专项补助费和人民陪审员经费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324.41万元,实际支出324.41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查封、保全、执行专项补助费:“执行难”是社会各界目前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评价,这种评价严重危及法律权威,动摇人们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信心。2017年是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的关键之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努力在全市构建起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为开展执行攻坚,我们努力加大执行联动力度,分别与9家单位形成纪要,在全省率先探索排污权执行、社区矫正衔接、引入社会救助等机制,提升执行效果。加大专项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金融案件、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提升执行工作影响力。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依法拘留1387人,其中6人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对9名个人和4个单位追究刑事责任。对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在户外电子显示屏、稠州论坛、官方微信等平台曝光失信个人与失信企业18405例,使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贷款、参与招投标、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参加各类攻坚竞赛、单兵演练等活动,促进执行行为规范化。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执行难执行不能的区别,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

(2)人民陪审员经费: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从社会上招收的非专职法律工作者参与法院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的司法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民主,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我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工作部署,根据市辖区案件数量及特点、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综合因素,我院2017年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23名。2017年我院新收各类案件42804件,结案41547件,同比分别上升2.9%和6.9%,法官人均结案441.8件,是全省平均数的1.8倍。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举措。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义乌市人民法院本级及所属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1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1.2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24.77万元,增长68.89%,主要原因是随着案件量逐年增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义乌市人民法院本级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法院2017汇总决算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