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8-255036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8-08-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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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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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义乌商贸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升义乌市场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市政府制定了《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义乌发展进口贸易的目标是争取到2020年,把义乌初步建成全球日用消费品进入中国的桥头堡、全国重要的进口日用消费品集散中心、全国跨境进口电子商务重要基地,形成“买全球,卖全球”的全方位贸易格局。义乌发展进口贸易的重点是境外中小企业生产的二、三线品牌消费品、食品。同时也大力发展电商和内贸市场,促进义乌商贸业整体发展水平。

  二、政策聚焦点与核心内容

  充分了解了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针对这些痛点、难点、堵点的解决方案,在本意见中都有体现。

  (一)进口聚焦点和核心内容

  1.聚焦进口日用消费品

  ●进口日用消费品的,1美元奖励0.15元。相当于进口税款(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打了二折。

  ●进口重点培育品类的商品的,1美元奖励0.2元。相当于进口税款打了三折。

  2.聚焦提升义乌集散进口货物能力

  ●通过指定口岸进口的,1美元奖励0.2元。

  ●通过“义新欧”进口的,1美元奖励0.3元,相当于进口税款(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打了四折。

  ●通过保税物流中心进口的,给予通关、运输、仓库租金等方面补助,并按进口规模给予奖励,进口100万美元以奖励10万元。

  3.聚焦做强做大进口主体

  ●一般贸易进口的按进口额、保税进口的按销售额,按每100万美元奖励2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最高可奖励200万元。

  4.聚焦开拓营销渠道

  ●支持企业开展保税展示销售,按软硬件系统建设实际发生金额给予70%补贴。

  ●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国有平台开展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业务,给予“两免一减半”房租补贴,同时给予展厅实际装修费用 30%的补贴。

  ●国内知名电商平台设立义乌进口专区的,按年度在线销售总额1%的给予补助。

  ●企业参加各类进口商品展,给予展位费80%补助。进口企业赴国外观展,按不同国别给予一定额度补贴。

  5.聚焦解决进口融资问题

  ●设立政府进口增信基金,首期规模为1亿元。按照“风险可控、手续便利、成本便宜、损失共担”的原则发放贷款。

  ●进口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按基准利率贴息50%。

  ●支持开展海关税款担保。提供海关税款担保业务的担保企业,当年累计总额超1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担保税款额累计每增加100万元,给予3万元的奖励。

  ●支持进口融资保险。给予参保企业50%担保费用补贴。对保险机构出险业务,给予保险机构实际赔款50%的补助。

  ●支持进口预付款保险。给予参保企业按保险费用50%

  的补助。

  6.聚焦树立正品市场形象

  ●设立先行赔付基金,树立义乌进口市场正品形象。对组织50家(含)以上企业参与先行赔付联盟的,给予组织实施方每年50万元的奖励。

  7.聚焦依法纳税

  ●对进口日用消费品并在义乌实现销售的企业,按进口额规模分别给予50%、80%地方财政贡献额的返还。

  (二)电商聚焦点和核心内容

  1.聚焦主体招引和培育。

  ●给予落地义乌的20亿体量外地电商平台最高400万的房租补助;5亿元以上大卖家最高200万元房租补助;1亿元以上大卖家最高80万元房租补助,连补2年。

  ●对本地5000万以上的大型电商和500万以上大型电商服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房租补助,连补3年。

  2.聚集电商线上线下平台发展

  ●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对亩产税收考核排名前五的电子商务园区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房租补助。

  ●加快电子商务专业村发展。对四星、五星电子商务专业村给予60万元、80万元的奖励。

  ●鼓励建设在线交易平台。对连续3年在线交易额超1亿元、增速10%以上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或自建平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的奖励。

  ●鼓励建设义乌电商产业带。对电商产业带运营主体给予年度新增企业在线销售总额5‰、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连补3年。

  3.聚焦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对国际邮件互换局等各类基础设施和监管平台,每个监管点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建设费用补助,连补3年。

  ●对市级公共海外仓给予建设费用20%、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4.聚焦电商企业的规范化、品牌化、创新化发展

  ●电子商务企业实现税收超50万元的,按地方财政贡献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比例予以奖励。

  ●对纳入海关贸易统计(9610)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每出口1美元给予0.01元人民币的奖励。

  ●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取得国外商标注册的,每件给予2000元的补助。

  ●对创新发展示范基地,按实际投资的50%给予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对获国家、省级行政部门表彰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

  (三)内贸聚焦点和核心内容

  1.聚焦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引进大型商贸企业,投资5亿元以上的,投资完成次年,给予地方财政贡献50%的奖励。

  ●支持现有商贸企业改造提升。原有企业提升改造达100万元以上,投资完成后税收连续三年增长,给予三年财政新增部分100%奖励。

  ●鼓励商贸企业“限下升限上”。给予“限下升限上”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一次性10万奖励。

  ●鼓励商贸企业“上台阶”。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地方税收达到200万、500万、1000万、2000万、5000万、1亿等台阶后,分别给予一次性税收10%的奖励。

  ●鼓励引入商贸总部企业。给予符合条款的总部企业落户奖励;给予落地总部企业培育期补贴

  2.聚焦企业创优创牌。

  ●支持企业申报“老字号”。新认定“中华老字号”50万元奖励,新认定“浙江老字号”20万元奖励。

  ●支持创建特色商业街。新创国家级商业特色街100万元奖励,新创省级商业特色街50万元奖励。

  3.聚焦绿色餐饮。

  ●培育绿色餐厅,减少餐厨废弃物和能耗,推动绿色餐饮常态化、制度化发展。

  ●获评国家、省级绿色餐厅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餐饮企业转型升级。按照绿色餐饮标准改造的餐饮企业,给予投资额30%奖励。

  ●给予获批中央厨房资质认定的餐饮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总部在义乌,面积达 10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达300万元以上(不含地价)的配送中心,每个奖励100 万元。

  ●支持绿色配送。餐饮企业开发互联网平台,或使用互联网平台,都给予30%补助。

  4.聚焦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对市政府引进或重点培育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给予项目投资额50%的补助;对其设立的回收站点给予项目投资方当年度实际租金50%的补助。对建设项目运营主体所缴纳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返还。

  5.聚焦流通领域改革创新。

  ●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在本地开设5家以上50平方米门店的连锁企业,每家门店补助2万。

  ●“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企业,在本地设立50平方米以上的门店,分别给予10万、5万一次性奖励。

  ●面积达标的邻里中心运营企业,分别给予10万、20万、50万奖励。

  ●鼓励实体零售企业技术创新。传统商贸企业互联网技术改造,给予投资额的20%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

  ●列入国家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商贸企业,奖励50万元。

  (四)公共政策

  1.聚焦创新型商贸企业发展

  ●设立商贸产业引导基金。对有创新力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在风险投资基金向商贸企业投资时,按最高不超过40%的比例跟投。

  2.聚焦商贸企业要素支撑

  ●按照地方贡献度,给予用地指标、先租后让入驻园区、土地交易税收补助等。

  3.聚焦商贸人才环境优化

  ●对商贸人才培训、论坛、交流等进行经费支持。

  ●全力解决商贸企业员工子女入学问题。对进口、出口、电商、内贸按综合效益评价排名前列的企业人才子女就学问题予以保障。

  ●致力解决商贸人才住房问题,开展商贸人才公寓建设。

  ●商贸人才可享受递延纳税政策。

  三、工作要求

  由相关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自对所涉领域负责,及时将奖励补助兑现至企业。同时做好政策的绩效跟踪,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商务局

       解读人:朱翎、黄俊侨

       政策咨询电话:0579-89926990(商贸发展科);0579-89926027(进口贸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