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高层公寓及产业用房分配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8-08-0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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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高层公寓及 

  产业用房分配指导意见(试行) 

    

  高层公寓分配指导意见 

  根据义政发〔2013〕43号《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新社区集聚建设项目所在镇街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集聚建设对象(包括置换权益面积买受人)按申报的户型进行分批分房。为确保高层公寓分房顺利进行,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分配对象 

  1.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集聚对象: 

  (1)置换权益面积已审批,置换协议已签订; 

  (2)旧房已全部拆除; 

  (3)建房款已按规定全部交纳。 

  2.建房款已按规定全部交纳的置换权益面积买受人。 

  二、分配方式 

  按位置确定各套房基准价后,由项目所在镇街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以下分配方式: 

  1.抽签:将同一户型的所有房屋进行编号,分配对象按顺序直接抽取房号。抽签时,先抽顺序号,再抽房号。 

  2.竞投:将同一户型的所有房屋进行编号,按编号进行竞投,出价高者中标。 

  3.抽签与竞投结合:将部分位置好的房屋采用竞投方式分配,剩余房屋采用抽签方式分配。 

  三、分配流程 

  1.确定方案。由项目所在镇街拟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要包含以下内容: 

  (1)分配的时间和地点; 

  (2)分配的方式; 

  (3)户型选择的先后顺序; 

  (4)车位的分配办法。原则上一个套房“就近捆绑”一个车位; 

  (5)各套房的基准价、车位的价格(由镇街会同发改、财政、社投等相关部门确定);交款的银行和帐号; 

  (6)参加分配人员的资格认定办法。每家庭户原则上由户主一人到现场参加分房; 

  (7)房屋交付时间、条件; 

  (8)竞投收益分配办法。原则上由参与该批高层公寓的分配对象(含置换权益面积买受人),按高层公寓权益面积比例分配。  

  分配方案公示后,报经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方案审批同意后,要将方案告知到分配对象。 

  2.张榜公布。镇街公布房源情况,包括房源的幢数、幢号、套型、套数、建筑面积和车位数、面积等。 

  分配对象自行到现场查看房源情况。 

  3.户型选择。分配对象到指定地点选择户型。根据方案确定的户型选择顺序进行。镇街公布各户选择的户型情况。 

  4.房屋定位。根据方案确定的分配方式,组织分配对象进行房屋定位。 

  5.房屋交付。房屋确定后,分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应交款项。凭交款凭证领取钥匙。 

  四、组织领导 

  分配方案制订和分配活动的组织,由项目所在镇街负责。市社区建设办做好业务指导。整个分配过程由市公证处现场监督和公证。 

    

  产业用房分配指导意见 

  根据义政发〔2013〕43号《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产业用房竣工验收后,项目所在镇街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集聚建设对象(包括置换权益面积买受人)根据置换协议确定产业用房位置。为确保分配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分配对象 

  1.符合以下二个条件的集聚对象: 

  (1)置换权益面积已审批,置换协议已签订; 

  (2)建房款已按规定全部交纳。 

  2.建房款已按规定全部交纳的置换权益面积买受人。 

  二、分配方式 

  (一)标准厂房(仓储用房) 

  1.以楼层(或幢)为单位,分配对象按照审批的标准厂房(仓储用房)权益面积进行组合,凑足楼层(幢)建筑面积。每楼层(或幢)标准厂房(仓储用房)权属归组合的分配对象共同所有,权属登记到分配对象,明确分配对象在该楼层(幢)内拥有多少权益面积,不注明具体平面区块。 

  2.每楼层(幢)可凑层(幢)面积少于35平方米,凑层(幢)面积按市场评估价置换,权属由该楼层(幢)分配对象自行协商确定。 

  3.按楼层(幢)位置确定基准价后,以幢为单位组合的分配对象优先选择,再由以楼层为单位组合的分配对象选择。剩余分配对象最后安置。有条件的鼓励以区块或多幢组合分配。 

  4.由项目所在镇街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以下分配方式: 

  (1)抽签。先抽顺序号,再抽楼层(幢)号; 

  (2)竞投。公开竞投,价高者中标。 

  (二)商业用房 

  1.按位置确定基准价,以公开竞投方式确定位置,价高者中标,按报名间数下连选位。 

  2.每户可凑间面积少于5平方米,凑间面积按市场评估价置换。有转让出售的不得参加凑间。 

  (三)商务楼宇 

  1.按位置确定基准价,由项目所在镇街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以下分配方式: 

  (1)抽签:先抽顺序号,再抽房号。 

  (2)竞投:公开竞价,价高者中标。 

  2.每户可凑间面积少于5平方米,凑间面积按市场评估价置换。有转让出售的不得参加凑间。 

  三、分配程序 

  1.确定方案。由项目所在镇街拟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要包含以下内容: 

  (1)分配的时间和地点; 

  (2)分配的方式; 

  (3)分配的先后顺序。原则上按商业用房(商务楼宇)、高层公寓、标准厂房(仓储用房)的顺序分配; 

  (4)产业用房的基准价(由镇街会同发改、财政、社投等相关部门确定);交款的银行和帐号; 

  (5)参加分配人员的资格认定办法。每家庭户原则上由户主一人到现场参加分房; 

  (6)房屋交付时间、条件; 

  (7)竞投收益分配办法。原则上由参与该批产业用房的分配对象(含置换权益面积买受人),按产业用房权益面积比例分配。 

  分配方案公示后,报经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 

  方案审批同意后,要将方案告知到分配对象。 

  2.张榜公布。镇街公布产业用房情况,包括房源的幢数、幢号、建筑面积等。 

  分配对象自行到现场查看房源情况。 

  3.定位到户。根据方案确定的分配方式,组织分配对象进行产业用房分配定位。 

  4.房屋交付。产业用房定位后,分配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应交款项。凭交款凭证领取钥匙。 

  四、组织领导 

  分配方案制订和分配活动的组织,由项目所在镇街负责。市社区建设办做好业务指导。整个分配过程由市公证处现场监督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