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烧结砖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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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烧结砖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09-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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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7〕279号)、《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快淘汰烧结砖轮窑生产工艺落后产能,促进我市墙体材料行业健康发展,制定了《义乌市烧结砖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围绕到2018年底,全面淘汰烧结砖轮窑生产工艺,烧结砖产能缩减至7亿块标砖以下的目标,按照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淘汰、部门联合验收等三个步骤,由经信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镇街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推进具体工作。
政策规定了对限期完成淘汰任务的镇(街道)实施奖励,奖励标准按照4万元/门(烘干窑按照窑孔门数同等计算)标准执行。2018年12月31日后拆除的,不再奖励。
政策同时对全市烧结砖行业进行了布局规划,原则上除原4家隧道窑企业外,新增隧道窑企业不超过2家,义东北和义西南各改造一个。符合技改条件的企业经所在镇(街道)书面同意后报市淘汰办,由淘汰办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确定。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主要针对义乌市烧结砖行业中使用轮窑生产工艺的企业。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叶志星 联系电话 8553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