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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民航客运航线开发财政奖补办法》政策解读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01-1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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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的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根据义乌民航发展实际需要,市财政每年安排相应的航线补助资金,对新引进和开发、加密航线的航空公司、旅行社和包机公司进行补助和奖励,从而推进我市民航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2009年,市政府首次出台了《义乌市民航航线航班开发财政奖补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09〕121号),2014年10月作了修订完善(义政办发〔2014〕160号,以下简称“原航线补助政策”),奖补政策实施以来,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航补资金在航线培育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义乌机场旅客吞吐量相较以往增幅明显。然而,近年来,全国中小机场数量不断增加,中小机场之间在航线开发方面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航线补助的力度越来越大,补助方式也越来越灵活;而我市原航线补助政策因刚性太强,不利于与其他中小机场竞争。在此背景下,义乌市民航局着手修订新的航线补助政策。
2017年8月18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整合全省机场资源战略部署,义乌市人民政府、义乌市民航局与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机场集团”)共同签署了《义乌机场委托管理协议》,义乌机场委托给省机场集团在义乌组建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省义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管理公司”)经营管理。为了确保新修订的航线补助政策符合变化后的机场运行体制,同时也为了该政策更加科学、合理,经义乌市财政局、义乌市民航局和机场管理公司的多次协商研究并征求各方意见,在原航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拟定了《义乌市民航客运航线开发财政奖补办法》(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航线补助政策”)。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划定了市场营销切块资金。新修订的航线补助政策第二条规定了每年从航线补助资金中列支200万元作为市场营销资金,用于航线拓展、市场推广和客源培育,以提高航补资金效用。
(二)补助资金总额与吞吐量目标相挂钩。新修订的航线补助政策第四条,将义乌机场年度旅客吞吐量目标和补助总额相挂钩,由义乌机场公司、民航局根据年度旅客吞吐量目标,预测每年需增加的航线和航班量,做出年度预算报市财政安排资金。
(三)补助方式更加自主灵活。原航线补助政策第五条规定了按飞机座位数、航程来限定新开发航线补助上限,且规定只补助三年、每年递减的方式给予补助;而新修订的航线补助政策不明确最高补助标准,而是根据机型、小时成本、运行时间、客座率等参数,结合义乌机场实际,由机场管理公司采用“一线一议”的办法确定补助标准。
(四)补助形式更加多样。新修订的航线补助政策第六条完善了原航线补助政策单一的定额补助方式,增加了保底补助、包机补助等补助形式,更有利于实际过程中灵活操作。
(五)突出培育重点城市航线。新修订的航线补助政策第八条把“对稳定义乌口岸地位有直接影响的国际(地区)航线”和“对义乌政治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的枢纽机场且航班时刻资源稀缺的航线(包括新开和加密航线)”作为重点城市航线,对于重点城市航线,不设补助年限,有利于航线的稳固和拓展;对于时刻稀缺的枢纽机场,可以延长补助年限至航空公司有能力市场化运行,也避免了今后花更多的资金去抢占时刻资源,确保重点城市能持续、稳定经营,而不是“飞飞停停”。
解读机关:义乌市民用航空管理局
解读人:梅晓华(联系电话:138067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