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等内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义乌市政府网站(www.yw.gov.cn)政务公开- 公共企事业公开-城投集团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乌市城投集团办公室联系(地址:义乌市雪峰东路36号,邮编:322000,电话:0579-85396518)。
一、概 述
2018年,我集团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督查培训,积极、稳妥、有序做好集团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保障公开制度有序运行。明确依法行政规定,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的权利。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严防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完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制,健全月报、季报检查统计制度,促使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日常化。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为集团三十多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者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积极利用集团网站、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微博、等多种网络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加强公告栏、文化走廊等主要公开场所的建设,如在公告栏发布文件公告,公司大门悬挂横幅,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是加强信息队伍建设。严格根据《规定》要求,从各单位挑选2名骨干人员,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到位,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各项工作。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公司2018年全年主动在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330余条,在微信上公开信息440余条。

一是实行集团政务动态和工程进展信息公开。包含相关工程招标方面的公示公告、下属企业工作动态、工作进展、工作成绩以及公司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和相关文件等方面内容。此外,主动向社会公开集团在城市基础设施建管、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公共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能源供应等领域取得的成绩,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更好督促集团履行国企职能,进一步为建设精品城市和提升百姓幸福指数贡献力量。
二是实行“三公经费”公开,完善社会监督。根据相关制度规定,每季度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开,即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费用明细。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不但是阳光透明政务的要求,也是切实加强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监督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对干部职工警示提醒的重要方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公司2018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未接受到政务信息方面的市民咨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与本公司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纳入公司的行政收支。
2018年度,本公司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本公司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深化内容、拓展渠道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对标先进以及群众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如存在主动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欠丰富、工作力量还显薄弱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抓住重点,明确公开内容。以重点工程建设为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管、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公共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能源供应等领域全公开,扎实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政务专题,进一步拓展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提高认识,优化工作流程。我公司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公司以及下属企业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查询渠道时刻畅通。
三是加强梳理,健全公开体系。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实现实时更新、实时查询,最大程度上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