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11330782745817525W/2019-35334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通知
  • 文件名称:【部门】关于发布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 发文机关:行政服务中心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19-10-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部门】关于发布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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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效率,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市公管办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文旅局等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现予以发布,供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参考使用。同时,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使用范围

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共有4册,分别是《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现场评分法清单报价评定分离电子评标)》、《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现场评分法评定分离投让利电子评标)》、《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现场评分法抽签电子评标)》、《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评审法评定分离电子评标)》,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文物保护和维修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活动。交通、水运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待相关规则确定后,由市交通行业监管部门另行发布。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按照省相关规则实施。

二、使用说明

(一)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主要对招投标程序及操作要求等方面做了统一,对于“合同格式”章节,因项目类别不同,不再统一提供格式文本,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应公平、公正、合理,内容前后不得矛盾、有冲突、有歧义。

(三)招标人完成合同编制后,原则上应由单位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避免法律纠纷,防范法律风险。

(四)以下内容,招标人必须明确到合同相应条款中(所有行业):

1、有关合同价款确定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被市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列入抽查复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抽查复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最终结果和支付工程款的最终依据。

2、有关材料价差调整部分:“……价差部分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不让利”。

3、有关合同风险范围部分:在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条款,增加“……除涉及规费政策变化的,另行按发文规定执行外,规费一律不调整”。

4、有关项目结算送审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按《关于印发义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委〔2014〕27号)(详见附件)要求送审;国有企业投资的公益性项目按《义乌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投资公益性行业项目审核服务暂行办法》(义财稽〔2018〕1号)要求送审。

(五)建设系统招标项目,采用让利率方式招标的,规费按201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足额计取;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的,规费按201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的30%计取。

(六)建设系统招标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税金及优质工程增加费”等内容,按市建设局《会议纪要》(详见附件)执行。

(七)为深化信用高效联动,进一步激励“优信用”投标人,优化营商环境,本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时根据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对中标后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额采取了分类管理措施:

1、开标当天,投标人在市综合信用,或行业信用,或招标人信用评价为A级的,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额度为合同价的3%;

2、开标当天,投标人在市综合信用,或行业信用,或招标人信用评价为B级的,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额度为合同价的4%;

3、开标当天,其余信用等级,或无信用等级的投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额度为合同价的5%。

针对前述措施,请招标人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保障改革举措扎实落地,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企业改革获得感。

(八)因“不见面开标大厅”正在试行阶段,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不涉及“不见面开标”相关内容,“不见面开标”运行规则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确后,另行调整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相关条款。

三、其他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存在问题或有疑问,请及时按照以下途径进行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1、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联系电话:89915059;

2、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89915060;

3、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联系电话: 85562206;

4、义乌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联系电话: 85214611;

5、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保护中心),联系电话:85330259;

6、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85570111。

(二)货物、服务类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可参照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编制。

(三)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保障招投标活动顺利实施。

附件:1、《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现场评分法清单报价评定分离电子评标)》;

2、《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现场评分法评定分离投让利电子评标)》;

3、《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现场评分法抽签电子评标)》;

4、《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评审法评定分离电子评标)》

5、《关于印发义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委〔2014〕27号)

6、市建设局《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税金及优质工程增加费等内容会议纪要》

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附件

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