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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司法局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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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香山路391号501室义乌市司法局政府事务管理科,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ywfaguike@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05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联系人:毛铁军联系电话:85522707

义乌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附件

附件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表(共222件).xls


附件

附件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表(共93件).doc


附件

附件三: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表(共21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