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竞争购买“2019-2020年度国家A级旅游景区、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及提升”项目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11-1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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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旅游业发展,加快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工作,根据我市有关政府职能转移的文件精神,拟以公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机构承接我市2019-2020年度国家A级旅游景区、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及提升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2020年度国家A级旅游景区、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及提升”项目,预算费用不超过13万元。要求承接机构熟悉国家A级旅游景区、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与评定相关细则,有能力对创建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创建培训班。2019-2020年,要求我市创建成功浙江省A级旅游景区村庄不少于30家,对每家创建单位开展不少于3次业务指导,其中专家指导不少于1次;组织不少于1次业务培训和1次外出考察学习;协助我市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评定和复核等工作。

    二、承接机构的资格要求

  (1)经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旅游行业协会、旅游类院校或旅游相关行业组织。

  (2)承接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须有承担过国家A级旅游景区、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与评定的工作经验。

三、报名须知

有承接意向的机构请填写《“国家A级旅游景区、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与提升”项目承接报名表》,并附相关书面材料,于20191115日前送至我局旅游推广服务中心,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行政3号楼1503室。我局将对所有报名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采购小组洽谈、集体研究等程序,择优选取项目承接机构。

详情可来电咨询,联系人:金舒晨,电话:0579-85410930

 

 

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1111

 

 


附件

“国家A级旅游景区、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与提升”项目承接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