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9-21220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意见

  • 文件名称:

    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19〕93号

  • 成文日期:

    2019-11-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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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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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园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满足城市蜕变关键期的发展需要,现就加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改革工作,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公园城市理论为指导,以园林绿化体制改革为引领,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园林绿化事业,优化城市格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绿化品位,扎实推进全市绿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要求。争取2023年,完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主要绿化指标对照表

指标名称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我市实际数值

备注

绿地率(%

35%

23.34%

绿地面积缺口1246万平方米

绿化覆盖率(%

≥40%

25.86%

绿化覆盖面积缺口1511万平方米

人均公园绿地(平方米/人)

≥10

7.82

公园绿地面积缺口203.4万平方米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义乌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筹我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建设局会同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创新机制,引进高端园林绿化技术人才,增加中、高级职称名额比例。

(二)坚持规划引领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相关指标要求,在《义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对城市绿地率、绿地分布等进行对标控制,并负责同步开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园林处全过程参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上位规划基础上,由建设局组织开展《城市道路行道树专项规划》《城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湿地保护规划》等园林绿化专项规划,明确十个左右适宜义乌种植的行道树主树种,如香樟、法桐、黄山栾树、无患子、枫香、银杏、榉树、沙朴、乌桕、珊瑚朴等。

(三)落实建设主体

明确建设主体、年度任务,建设局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结合上一轮绿地系统规划中未实施的绿地,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分年度、按计划落实城区各街道、部门实施,主城区公共绿化项目原则上由城投集团负责具体建设工作。

由建设局牵头制定义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技术导则,为各建设主体提供指导性意见,并对进入市级建设平台招标的绿化项目方案进行审查,严把市级绿化项目方案关,审查通过后进行招标。园林处内部建立一支专业的园林质监队伍,对进入市级建设平台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监管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品质。

(四)确定出资路径

加大政府绿化投入,可使用城市建设维护费的同时,五年内每年从商住用地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5%(按2018年土地出让收入测算不少于10亿)用于全市绿化建设管理。年度市财政出资绿化项目采取“下达指标—申报—审核—交办—评定—支付”程序进行,申报项目经由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年度任务下达交办,列入市政府投资计划,由申报单位实施。其他渠道出资(镇、街财政和国企平台)的绿化项目,经申报,由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评定通过后,按出资金额给予出资方一定比例的补助。

(五)优选、组建年度库

由建设局牵头开展市级园林“三库”组建。园林专家库(园林顾问团队),沿用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专家库,对重要园林项目进行指导、把关;设计团队库,采用“公开招标—专家评审”形式组建,优选参加过G20、园博会、世博会等园林绿化设计的团队,并纳入义乌市设计诚信体系管理,设计费在50万以内的建设项目、重要节点,可直接选用库内企业开展设计;根据杭州市园林绿化市场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和义乌市园林行业信用系统排名,各取排名前15家单位组建义乌市园林绿化施工单位优选库,施工单位库随园林诚信系统排名变化;浙江省诚信考核库建成后,取省库前十名施工单位进入义乌市园林绿化施工单位优选库。

(六)分类组织实施

提高园林绿化设计、建设品质,发挥园林“三库”作用。400万以内的重要节点绿化项目,可以选用义乌市园林绿化施工单位优选库开展实施;400万以上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加大园林工程招标的择优力度。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综合考虑园林施工企业的履约能力,招标时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匹配的工程业绩。

明确全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项目应以义乌市园林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信用评价体系作为园林施工企业履职能力及水平的依据(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国家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不再有任何资质要求)。市政、水利、建筑配套等工程的附属绿化按绿化标单独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其他企业资质作为投标人资格选入。

提高养护水准,园林养护标简化招标流程,取消工程立项文件等要求,采用工程招标形式进行招标,让利率按园林绿化工程让利标准计取,确保养护质量。

(七)规范采购程序

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针对一些园林绿化工程甲供材料(精品苗木等),联合制定甲供材料采购程序,规范采购流程,并以文件的形式印发给各建设主体。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景观设计效果要求须采用甲供材料(精品苗木等)的,需由建设单位牵头,财政局、审计局、园林处等相关部门各委派人员组成联合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切实把控好甲供材料的质量和价格。采购小组应在市场全方位对同一或类似规格及要求的材料进行询价,询价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询价过程要做全程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询价时间、材料名称、规格要求、材料供应地、材料报价、询价方式等,并有参与采购人员签名,对已确定采购材料做好影像资料。记录、影像资料作为材料采购合同附件及工程审计依据。工程甲供材料采购完成后采购资料报市纪委备案。

(八)细分养管主体

园林处负责主城区(环城路、阳光大道为界)公共绿地内绿化、铺装、设施等的日常养护,上述区域内未移交给园林处养护的绿地提档后移交。行政执法局负责公共绿地的执法管理工作,对绣湖公园、绣湖广场、孝子祠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幸福湖绿地、雪峰公园、莲塘公园、江滨主题公园、福田公园等人流多的重点绿地实行驻点管理。环境集团负责主城区公共绿地内卫生保洁和环卫设施的管养,按环卫作业定额机制,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由建设局制定全市统一的园林绿化养护及考核标准,根据绿地所在地块的重要性程度、绿地性质等划分养护等级,明确不同等级养护费用标准、质量要求、考核标准,实现全市“一套标准养到底”。主城区公共绿地以外的绿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主体责任,由镇街对社区、村居及绿化养护公司,按全市统一的考核标准,对绿化养护等作业质量实施监管。

(九)强化任务考核

建立和完善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由各相关单位“一把手”对城市绿化工作负总责。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五年实施计划,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按年度把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责任单位,并列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年召开至少一次的年度绿化工作会议,同时按季度由市领导带队,对年度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十)其他补充项

1.获得国家节水城市称号是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先决条件,由水务局、建设局密切配合,在2022年完成国家节水城市创建。

2.每年以市政府名义在全市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工作,具体由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3.严格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建设局协同相关部门修订或制订《义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义乌市城市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和等级范围》《义乌市绿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我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划定城市“绿线”范围,科学规划城市绿地,保证城市绿化用地。以规划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加强对侵占、毁坏绿地的执法力度。因城市基础建设需要,需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由建设方就近实施易地绿化,补建相同等级、相同面积的绿地,不得以缴纳绿化补偿费形式代替。迁移、砍伐胸径达三十厘米及以上的大树,或迁移、砍伐数量一次超过十株的,应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加强对单位、居住等附属绿地的执法监管力度。

 

附件:义乌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义乌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  健

副组长:喻新贵

 员:邵春洪(市府办)

王永明(宣传部)

蒋纯盛(督考办)   

王志强(编  办)

 滨(融媒体中心)   

龚淑娟(发改局)

 湛(科技局)

 涛(公安局)

赵健明(人力社保局)     

洪信强(财政局)

鲍建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陶府盛(生态环境分局)

厉声振(建设局)         

王俊庆(交通局)

翁一兵(水务局)         

楼辉腾(农业农村局)

王东升(文广旅体局)

 镇(行政执法局)

 剑(数管中心)       

朱国健(商贸集聚区)

项明生(经济技术开发区)

陈楚云(丝路新区)

王国成(高新区)         

盛建成(双江湖新区)

叶子旦(社区建设办)     

 巍(五水共治办)

 锋(气象局)         

赵文阁(商城集团)

王春明(市场集团)       

王建伟(陆港集团)

张旭明(城投集团)       

骆根法(交旅集团)

毛应斌(建投集团)     

陈德占(水务集团)

贾荣文(恒风集团)     

胡春雷(环境集团)

龚根兴(佛堂镇)        

傅湘华(苏溪镇)

 斌(上溪镇)        

 俊(大陈镇)

龚旭伟(义亭镇)        

王鹤辉(赤岸镇)

 爽(稠城街道)      

盛庆生(福田街道)

楼志军(江东街道)      

何家驹(稠江街道)

 科(北苑街道)      

金旭东(后宅街道)

杨钟坚(廿三里街道)    

陈惠宇(城西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厉声振任办公室主任,赵磊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者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