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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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不动产登记在线办理工作实施意见》于2019年11 月5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十天的公示期,截至11月14 日,我单位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北苑街道丹溪北路699号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463889212@qq.com
联系人:陈 坚 联系电话:0579-85516810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