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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关于在行政许可领域实施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3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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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在行政许可领域实施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w.gov.cn)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栏,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望道路3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626451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日。

联系人:梅望青 联系电话:0579-85230192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关于在行政许可领域实施信用承诺制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