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规划总则

发布时间:2019-12-0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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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总则

1.1规划背景

(1党的十八大提出“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根本任务”。《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以此为基础,《浙江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出“到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十三五”期间是浙江实现全面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查漏补缺,优化发展模式,加快发展步伐,十分重要。

(2)当前义乌城市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从国家层面,义乌是国家“国际商贸改革综合试点”,是“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的节点城市;从区域层面,义乌、金华当前共建浙江省第四大都市区——金义都市区;从城市内部发展看,义乌将以“国际商贸特区”为目标,加快建设“三大新区”,奋力推进“五大转型”。面对新的发展机遇,义乌各项产业都必将进入创新驱动阶段,知识人才积累、科技创新水平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主要和最关键的因素。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更加凸显提高全体市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义乌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紧跟义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适应发展新要求。

(3)《义乌市域总体规划(2013-2030年)》已基本形成报批方案,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该规划为义乌市新一轮的城市建设发展提供了规划指导。其中,对教育设施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也有总体的规划和要求。因此,需要有相应的专项规划对其进行配套跟进,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各项控规以及相关规划对教育设施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具体布局、规模预测等进行进一步的深化、细化,以便在城乡建设快速推进的过程中,预留教育基础设施的相关用地,保障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义乌市各项教育网点布局及校舍建设,尽管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教育网点布局不合理、部分区域、学段学位紧张、部分区域、学段学位利用率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同时,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大量增加,外来人员子女教育的本地化需求强烈。另外,无论城区小学学位扩容,还是中等职业教育整合发展,扩大产业人才供给渠道,都迫切需要有一个教育布局规划,来调整现有学校布局及统筹未来教育发展空间。

教育事业关系到全民素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根据新版市域总体规划空间布局,结合现状紧迫突出问题,制定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十分必要。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4.《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

5.《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DB33/1025-2006);

6.《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

7.《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8.《浙江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

9.《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2005 版)

10.《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2011年);

11.《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2011年);

12.《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手册(试行)》(2011年);

13.《义乌市域总体规划(2013—2030年)》(送审方案);

14.《义乌市学校布局研究报告》(2014年);

15.《义乌市发展学前教育2015—2017年行动计划》(2015年);

16.《义乌老城区有机更新规划设计》(2016年);

17.义乌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18.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9.义乌市内其他已编制完成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义乌市行政辖区范围,共辖8个街道、6个镇,面积为1105平方公里。

同时为方便描述中小学现状,结合教育部门统计数据口径,引用“城区”概念,指北、西、南以现状建成环城公路为界,东至阳光大道的区域,与《义乌市域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中心城区”范围不同。

 

1.4规划年限

规划引用数据基年为2014年。

本次规划期限至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1.5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着力打造全球小商品贸易中心、国际陆港城市、创新活力之都、市域一体的幸福义乌为总体目标,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教育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支撑义乌经济转型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1.6发展目标

近期规划(2015—2020)发展目标: 推进学前教育提档升级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8%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符合借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学位等)比例达到90%以上,适龄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3%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专业结构、人才质量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需求;高等教育全面参与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建立以更为科学、更加开放、更高品质为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以学习型城市为标志的覆盖城乡、涵盖一生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

远期规划(2021—2030)发展目标:在提高办学标准、理顺办学体制、推进教学均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使教育能充分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形成教育事业与经济、文化等其他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发展格局。

 

1.7规划原则

1.城乡统筹、兼顾公平原则。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分配,充分保障外来人员子女、残障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率先实现各类教育公平普惠。发展优质教育资源,适应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就近、就地上学,合理确定服务半径,建设节约高效的教育网点。

2.突出重点、资源整合原则。在系统化、体系化布局的前提下,突出重点,紧抓当前热点难点问题、以“十三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学段上侧重小学,区域上侧重老城区和重点区域,办学上性质上侧重民办。坚持盘活存量基础上的扩展增量原则,加强现状闲置教育资源的整合利用;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加强教育需求紧迫地区的教育资源供给。

3.因地制宜、持续发展原则。教育设施发展要与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人口规模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学校网点布局,完善运行机制,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

4.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根据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对义乌市域教育设施进行规模预测与系统合理的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同时根据义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点,以现实矛盾与需求为导向,制定分步、分批实施的计划安排。学校以紧跟教育覆盖盲区、“三大新区”、“城乡新社区”开发配套为原则。

 

1.8教育设施框架体系

以合理设置教育设施空间布局,强化城区教育设施、提前谋划布局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重点,按照资源整合、保障可及、结构完善、布局合理的原则,由面到点布局教育设施资源,构建义乌市教育设施框架体系,框架体系包括学前教育(幼儿园)、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普高、职高)、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共6大类8种类型的学校。

相关章节从总体分析出发,引用基础教育概念。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幼儿园)、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普高、职高)。

 

1.9规划重点

1.结合人口增长现状与发展政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制定符合义乌发展实际的教育发展指标,合理规划各级各类教育设施布局,预留教育发展空间资源;

2.拓展教育投入方式,扩大教育供给,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全覆盖,满足日益多元化的教育需求;

3.结合老城区有机更新规划设计,综合新建、改扩建、有偿置换等多种形式,积极拓展教育设施建设空间,解决老城区教育设施紧缺问题;

4.以外围片区、中心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为抓手,以专业化的幼儿教育设施,保障边远片区幼儿就近入园,接受高质量的幼儿教育,构建广覆盖、普惠性学前教育体系;

5.以社区教育为切入点,构建现代化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形成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贯通,校内外教育有机融合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