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02609434C/2019-21064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12-0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12-0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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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临时建筑管理规定(试行)》于2019年11月2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3天的公示期,截至12月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66号;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gtfaguike@163.com
联系人:何昭甄 联系电话:85580369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