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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355345411A/2019-24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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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义乌政府网

  • 成文日期:

    2019-02-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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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1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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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林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林业和农村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指导、监督农用地、林地承包合同管理及使用权流转;指导、协调农林业生产事故、产权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仲裁工作。

3.编制农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林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林资源的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和农林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菜篮子”工程的蔬菜及畜产品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林业园区的建设;拟订农林业、农村发展的扶持政策,负责农林业项目立项、审批、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农机化发展和农林业设施建设。

4.指导农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指导农家乐、森林旅游等休闲观光产业发展;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林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5.指导农林业信息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开展有关农林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农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做好农林业对外招商工作,承担农林业援外项目。

6.指导全市农林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林业科技管理与农技林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参与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指导镇(街道)农技林技队伍建设。

7.负责全市林业、畜牧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林业、畜牧业的违法行为;负责农林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指导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林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林政管理工作。

8.负责食用农林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林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林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

9.组织、监督农林病虫害防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动植物疫情疫病的监测、发布和扑灭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林外来有害生物治理和农林种子资源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林木花卉种子种苗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林业抗灾救灾农用物资的分配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10.拟订并指导实施农林业生态建设和治理规划,指导、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指导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农林业生态循环建设、农林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林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等工作。

11.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12.指导农用地、林地、农林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依法对农用地、林地的征用、占用和农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进行审批或审核转报工作。

1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造林绿化规划;拟订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相关市级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

14.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经济调节政策;参与建立并指导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制度;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并参与监督管理。

15.承担全市“三农”工作的调查研究、参谋咨询、综合协调、检查监督职责;参与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承担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工作。

16.承担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与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改造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指导镇(街道)的新农村建设。

17.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的贯彻实施,提出扶贫开发的规划和政策建议,做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8.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和火灾扑救等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并指导较大森林火灾扑救;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案件查处,依法查处林业违法案件;在市公安局的组织、指导下,协助开展狩猎组织和狩猎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

19.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2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义乌市畜牧兽医局、义乌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义乌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义乌植物检疫站、义乌市种子管理站和义乌市新农村建设指导站等6家下属单位预算。

二、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9171.8万元。

(二)关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收入预算291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20.68万元,占37.09 %;政府性基金收入14900万元,占51.08%;上级补助收入1306.09 万元,占4.48%;上年结转2145.03万元,占7.35%。

(三)关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支出预算29171.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900万元、农林水支出13863.8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26.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9.02万元,定额车辆经费支出3万元,个人交通补贴支出83.28万元,公共交通费支出22.23万元,项目支出24827.6万元。

(四)关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720.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20.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9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900万元、农林水支出10412.77万元。

(五)关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71.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6789.02万元,主要是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而2019年该项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7.91万元,占2.86%;农林水支出(类)13863.89万元,占97.1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91.37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16.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等。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445.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交通费用支出等。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务492.07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交通费用支出等。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事务1190.11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病虫害防疫、检测及无害化处理等。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招商引资、粮食生产功能区维护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事务4791.15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单位职能、开展业务工作所产生的专项业务费用等。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技术推广与转化(项)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林地变更调查、林业科技活动和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费等。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事务321万元,主要用于“一村万树”行动示范村建设、古树名木保护以及森林村庄创建奖励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事务146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林地补偿及管护等。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事务613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森林防火费用等。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事务511.8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森博会、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及开展林业专项业务的支出等。

(1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事务1002.39万元,主要为省补农业、林业和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以及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支出等。

(六)关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44.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82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40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伙食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等。

3.定额车辆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83.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5.公共交通费22.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集体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大公务活动等方面。【用途详见《义乌市公务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义财预[2016]28 号)】

(七)关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149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2616.39万元,主要是2018年局本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列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而2019年为政府性基金,另外2019年局下属农村经营管理站新增行政村规模调整补助经费50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1490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事务99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5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奖补的支出。

(八)关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16.8万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长9.59%,基本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各部门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我局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及外来考察人员开展公务活动等的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外来考察人员将略有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 万元,主要用于警车执行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农业农村局本级、局属义乌市畜牧兽医局、义乌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义乌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义乌植物检疫站、义乌市种子管理站和义乌市新农村建设指导站等6家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4.25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长14.17%,主要原因为2019年人员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义乌市农业农村局有义乌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土地流转费用补助、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助资金等4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87.39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23个、具体每个项目绩效目标及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义乌市2019年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01)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03)

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04)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05)

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06)

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07)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