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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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355471653W/2019-108255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19-02-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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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1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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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市关于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研究、统筹、协调和综合指导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 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园林绿化工程等的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镇街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计划、统计和档案工作。

3. 拟订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规划,拟订并监督和指导实施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

4. 统筹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确定、审核、分配和管理等工作;统筹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营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住房资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工作。

5. 负责房地产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督政策;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市区近、中、长期房地产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房地产开发、转让和交易的监督管理,指导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负责行业相关企业的资质管理;承担本市房屋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装饰、白蚁防治、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建筑市场信用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建筑市场主体的资质(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发布造价信息;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推广、应用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8. 加快实施新型城市化“精品城市”战略,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9. 负责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业开拓省外的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建设工程承包、劳务合作。

10. 承担建设行业的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实施工作。

11.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12.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义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义乌市房地产管理处)、义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义乌市城建档案馆(义乌市城建信息中心)、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义乌市燃气管理处、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散装水泥办公室、义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义乌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单位预算。

二、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 636298.71 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入预算63629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27.92万元,占1.87%;政府性基金收入622874.62万元,占97.89%;上级补助收入1190万元,占0.19%;上年结转306.17万元,占0.05%。

(三)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支出预算636298.7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4260.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5.5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482.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89.35万元,项目支出627927.09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4802.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27.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22874.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395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27.9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0932.93万元,主要是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42.89万元,占6.23%;城乡社区(类)11085.03万元,占92.93%;住房保障(类)100万元,占0.8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530.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212.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的职业年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174.2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人员、散装办工资、离休人员工资、体检、定额公用经费、车辆经费、交通补贴、公共交通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事务151.53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事务1,601.18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事务86.09万元,主要用于燃气管理处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事务2,249.95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管理处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3,254.54万元,主要用于城建档案馆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节办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事务1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规划项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事务873.57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事务1,509.57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政治办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事务83.8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事务0.5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事务1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房货币资金补贴、危旧房治理工作。

(六)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71.6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48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686.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伙食补助费。

3.定额车辆经费69.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26.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5.公共交通费107.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集体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大公务活动等方面。【用途详见《义乌市公务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义财预[2016]28 号)】

(七)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22874.6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55236.18万元,主要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622874.62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事务622874.62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

(八)关于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82.4万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长14%,主要原因为预计园林城市创建、物业改革等公务招待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4.7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单位检查指导督察、学习交流、调研等公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园林城市创建、物业改革等公务招待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5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房管处、市政处、园林局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园林城市创建任务需要;车辆年限增加,修理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局属义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义乌市房地产管理处)、义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义乌市城建档案馆(义乌市城建信息中心)、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义乌市燃气管理处、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散装水泥办公室、义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义乌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单位等12家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6.07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减少62.93%,原因是原下属单位环卫处职能划转,减少对应的办公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757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7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5352.7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1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日常运行维保经费、购买服务类项目、专项补贴资金等4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333.6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43个、具体每个项目绩效目标及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表.xlsx


附件

义乌市2019年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