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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2-27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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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3日至12月8日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集中巡察。2018年1月12日,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局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民航局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市民航局联合机场公司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民航局黄霖局长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整改工作;机场公司班子及民航局蒋呈斌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民航局和机场管理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余顺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航局严肃、及时、认真对待每一个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机会,当作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切实做到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整改领导小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部署安排各项整改工作,对反馈意见进行逐项梳理分类,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并及时上报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三是逐项推进整改,做好成果转化。整改期间,市民航局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整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成员及责任科室积极推动整改工作,克服机场委托运营管理、机构职能变动等诸多困难,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逐条督促推进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2018年3月15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自觉为整改担责,相互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狠抓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修订完善了《义乌市民航客运航线开发财政奖补办法》、《民航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义乌市民航局小型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

、关于“党委执行上级方针政策不到位,完成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工程项目上存在违反规定、违规操作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根据巡察反馈意见,2月初,局党委落实民航发展科开展2013年以来工程项目管理情况自查: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2014年围界挡土墙修复工程未提交党委会讨论、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开展调查。经调查,由于当时围界挡土墙被洪水冲垮,情况紧急,而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又在外地出差,如不立即修复机场将面临重大安全隐患,面临停航。所以当时按照突发事件处理,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航站楼泛光照明工程未提交党委会讨论、在企业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就进行开标,中标后未按合同缴纳10%履约保证金的问题,经调查,该工程列入2015年义乌市第二批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新建项目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公开招投标,因我局原候机楼管理科和企财科工作上没有协调、衔接好,造成履约保证金未按合同要求及时缴纳。因人员已进入机场公司任职,现已发函机场公司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2)根据《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2012〕第20号令)、《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义政办发〔2014〕93号)等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义乌市民航局小型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落实局相关科室,根据《关于调整义乌市民用航空管理局、义乌民用航空站机构设置的通知》(义编〔2017〕43号)精神,进一步细化民航局科室职能;落实局责任科室,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后续监督、跟踪等工作,避免违规情况再发生。

(二)关于“航线开发调研简单、论证不充分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高铁时代开通短距离的义乌-合肥航线问题,经调查,义乌-合肥航线于2013年6月开通,根据补助协议约定,航空公司负责航线航班的客源组织工作,由于2014年12月沪昆高铁杭长段的开通,途经义乌站,导致该航线无法继续执飞。(2)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2010年至2016年期间航线停飞率较高的问题,经调查,期间共开通了17条航线,其中义乌-厦门-深圳、义乌-合肥等航线因后续高铁冲击停飞,义乌-晋江-南宁航线因航空公司未按合同履约停飞;义乌-西安-兰州航线因旅游客源市场培育较慢、补助政策到期停飞,义乌-郑州/义乌-乌鲁木齐航线因当时反恐工作需要,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停飞。(3)今后由机场管理公司定期向民航局上报航线开发计划,要求机场管理公司对每条拟开发的航线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确保航线开发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三)关于“航线补助存在突破政策、协议签订不规范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义乌-珠海-三亚航线协议签订不规范问题,经调查,虽然在2014年10月26日签订协议时新政策已报市政府审批,但民航局自2014年3月份开始就与航空公司商谈该航线的开发工作,6月份达成合作共识,当时新政策尚未酝酿修订。该问题已于2017年12月11日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策。(2)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义乌-重庆航线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问题,因当时航空公司主体变更(由华夏航空公司变更为南方航空公司),而离航班换季还有2个月左右时间,经与华夏航空公司多次协商,对方均提出需要另行给予一定的补助才能执行航班换季前这2个月的航班,考虑到航线培育的延续性,局党委在经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与华夏航空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3)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义乌-郑州/义乌-乌鲁木齐航线在超出市政府审批的补助期限的情况下续签补助协议问题,该航线因当时反恐工作需要,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停飞;后续也是根据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恢复通航。(4)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义乌-揭阳航线(即义乌-揭阳-海口航线)协议签订滞后问题,经调查,为更好培育义乌航空市场,鼓励天津航空公司在义乌长期经营,确保义乌—揭阳—海口航线正常运营,避免出现“飞飞停停”现象,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由全额补贴的22.46%增加30%执行补贴。(5)今后要求机场管理公司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政策规定签订航线补助协议,民航局加强日常监管。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整改

(一)关于“存在擅设职务和擅自提高待遇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自查,由于历史遗留问题, 自1991年民航站建站以来,一直都设有站长助理职位.2013年3月设置的2名站长助理,该两名同志已进入机场管理公司任职,已发函机场公司建议退回相关待遇。目前,我局未配备站长助理职务,今后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置职位,杜绝违规情况。

(二)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民航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2)针对2013年3月、2016年3月两次中层干部调整时民主推荐环节不够规范,确定考察对象未经党委会议研究,考察环节不够规范,讨论环节不够充分,任职环节不够规范等问题,当时对相关规定缺乏足够了解导致未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已进行相关条例规定的教育学习。(3)今后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义组〔2012〕12号)等制度落实,确保各项程序执行到位。

(三)关于“出入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原民航局通讯科普通员工盛小华2017年7月、8月两次出国审批材料不规范的情况,因盛小华目前已进入机场管理公司任职,已建议机场管理公司责成当事人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2)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中层及以下干部的出入境证件保管、领取、交回,未按照规定建立相应台账的问题,因原出入境证件保管员目前已进入机场管理公司任职,已联合机场管理公司对进行批评教育。(3)已完善中层以下干部的出入境证件保管、领取、交回等有关台账;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审批手续。

(四)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档案整理不及时、不规范,应归档的材料没有及时归档,材料缺失等问题,原档案管理员已进入机场管理公司任职,现联合机场管理公司对进行批评教育。(2)现已按照人社局下发的《关于统计摸底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档案存放情况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档案管理。下一步将尽快与机场管理公司做好移交工作。

(五)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审批备案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2013年3月、2016年3月两次中层干部调整没有及时审批、事后也没有备案问题,由于局党委当时不清楚相关程序,仅向组织部门口头进行了汇报。(2)制定完成《民航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义组〔2012〕12号)等制度共同落实执行,对于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备。

四、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关于“会议记录和党员发展审批填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支部开展检查,及时就存在的个别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只记录议题,没有会议过程和结果以及个别支部对党员发展工作中的支部决议和机关党委审批意见填写不够规范等问题落实整改,按规范完善相关台账记录。(2)组织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已下发2018年度支部活动手册,要求后续按规范做好台账记录。

)关于“各支部发展不平衡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支部开展业务检查和指导,及时就存在的登记资料不完善、活动开展不规范、阵地建设不标准等问题落实整改。(2)组织召开2018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支部建设问题。

五、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根据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关于民航局党委2017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反馈意见》以及2018年度处方式责任书要求,制定了局党委2018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及时做好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2)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全程纪实管理。(3)认真落实《义乌市民航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义航党委〔2017〕6号),抓好理论武装,准确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要求,制定党委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实施。

六、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召开民航局党委会议,重新学习中共义乌市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办法(试行)》(义委发〔2015〕30号)文件精神,今后严格按规范程序执行。

(二)关于“参会人员没有全部表态发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2015年9月10日,2016年3月8日、6月7日党委会议研究事项时,会议记录只有2人发言的情况,召开民航局党委会议,重新学习中共义乌市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办法(试行)》(义委发〔2015〕30号)文件精神,在今后会议中将严格落实党委会议有关规定,逐一表态并做好记录。

(三)关于“会议记录没有参会人员签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2015年4月13日,2016年3月8日党委会议研究人事调整,2016年6月7日研究人事问题,2017年3月30日研究对职工的处理意见时,只记录参会人员而没有本人签名的情况,召开民航局党委会议,重新学习中共义乌市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办法(试行)》(义委发〔2015〕30号)文件精神,已通知当事人签名,补齐台账。

(四)关于“对“三重一大”事项概念把握不准、理解不透,部分该列入的事项没列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职工处分、航站楼泛光照明工程没有列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的情况,专门组织局中层以上人员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有关规定,确保今后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个别重大事项存在先执行后过会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2017年5月消防车购买存在先执行后过会的问题,因2016年2月份民航浙江监管局行政约见要求义乌机场消防保障等级和应急救援等级必须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马上进行等级提升并配备消防车,否则机场就要停航,经民航局党委领导班子口头商量后决定先行订购消防车,后补齐手续。(2)今后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存在问题:2016年以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无计划、无目标要求、无责任分解,无党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民航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后,召开了年初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制定了义乌市民航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并严格落实实施。

、关于“廉政风险点较多,易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问题处理单提出的外包服务、设备采购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比较封闭、范围较小,竞争不充分的问题,由于民航专业技术性较强,很多设备的生产厂家都比较单一。今后将根据《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2012〕第20号令)等有关规定,扩大外围保洁、航线开发宣传等外包业务的招投标范围,提高公开透明度。

整改过程中,市民航局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坚持不懈抓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民航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下一步,市民航局着力做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一是坚持把强化“四个意识”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三是坚持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前期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习、查漏补缺、规范行为,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四是坚持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继续把巡察整改的经验和成效整合到义乌民航建设工作当中去,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干事创业的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5669280,通信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民航路201号  3222000  电子信箱:m13d@163.com。

 

 

           中共义乌市民用航空管理局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