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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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31日—10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协调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巡察是对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对近年来市场监管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针对性强,对我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市场监管事业改革进程、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是明确责任抓整改。局党委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及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强化了组织领导。制定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解清单,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科室职能职责,对反馈意见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问题整改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三是集中时间抓整改。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委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整改工作协调会,集中时间进行详细分析解剖、研究会办,深挖问题根源、找准整改目标,制定了任务分解清单,细化了整改措施,形成了较为详细的整改方案。责任部门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相关职能科室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一件一件落到位、一件一件出成效。
四是建章立制抓整改。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出台了《中共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办法》等17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权力、严肃纪律、堵塞漏洞、治理源头,实现整改成果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方面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放管服’改革实效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群众期望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推进“四减一网”工作,提升网办率。①减事项,将原233个事项削减31项,削减率达到13.3%。②减证明,证明材料全面取消。③减材料,将总材料缩减1018份,目前只需242份(平均1.198份)。④减窗口,窗口由24个减为8个。⑤“义网通办”平台,全局202个事项全部上线“义网通办”平台。⑥提高网办率,所有工作人员为“义网通办”代办员,同时将办事网点扩充至银行代办点等场所,将市场监管所导办员、镇街便民中心代办员等“五员”服务队伍纳入代办人员。通过努力,我局“最多跑一次”改革考核在全市排名靠前,8月份开始均为考核“红旗单位”,网办率稳步提升,9月份考核排名第一,网办率为96.7%,10月份考核排名第二,网办率为98.45%。二是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①加强窗口人员队伍管理,全年至少召开业务培训会20多次,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②落实首问负责工作机制、疑难会商工作机制、容缺受理工作机制、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等窗口四项工作机制,全年容缺受理2000件以上,全年累计开辟绿色通道200多次。三是丰富涉企证照“工商通办”。 ①2019年1月将通办事项由原来的281项扩充至352项。②完善“商事登记证照联办”平台,通过平台可实现网办联办事项由原来的16个扩充至18个。四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①应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获批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综合性试点地区,全面推广应用“义乌监管通”手机APP,固定监管痕迹,2019年以来已经使用系统实施检查7954家次;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组织双随机抽查11次,累计抽查企业5932家,发现问题4253家,抽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③对查无下落、未及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严重违失信企业列入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累计列异6.94万条,列入严重违法2162条。同时,出台了《经营异常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对列入异常的主体纳入全市信用体系;④积极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顶层设计,形成了建设“一网通管”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打造数字化事中事后监管中心的框架方案,并于2018年12月28日获市委深改会研究同意。
2.关于“推动城市转型发展方面,质量强市和品牌城市的宣传引领力度不够,监督抽检比例不高;标准城市规划编制进度偏慢,推进标准与博览会融合的手段还不丰富,提档升级的促进作用还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质量强市和品牌城市的宣传引领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制订下发《关于开展义乌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宣传口号,重点宣传“世界商都 品质义乌”的城市质量和品牌精神。二是充分发挥镇街、部门优势,在室外显示屏、宣传橱窗等显著位置宣传城市质量和品牌精神,发动镇街通过群发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质量强市和品牌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阵地。三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国品牌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及质量教育进校园、发布义乌商标综合评价指数等主题活动,开展质量强市和品牌城市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质量氛围。四是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多角度宣传报道质量强市和品牌城市为主题的宣传信息,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风气。五是充分发挥义乌市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功能,为企业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海外维权等事宜提供便利条件,鼓励、指导企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扩大海外商标品牌布局。
(2)关于“监督抽检比例不高”问题的整改。制订2019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计划,增加抽检产品种类,在2018年完成监督抽检任务600批次的基础上,2019年计划批次数增加100批次至700批次,抽检批次数增长16.7%,总数和增幅在金华地区居各县市前列。
(3)关于“标准城市规划编制进度偏慢”问题的整改。已于2018年11月与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签订规划编制合同,2019年1月初,已提交规划思路初稿,计划在2019年上半年编制完成“标准城市”建设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
(4)关于“推进标准与博览会融合的手段还不丰富”问题的整改。计划在2019年第25届义博会上,进一步推进标准与展会深度融合。丰富标准元素,在亮标的基础上亮指标、比指标;扩大亮标范围,争取亮标率达到30%;推进展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已完成2019年义博会初稿。
3.关于“食品安全领域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持续保持小餐饮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总结推广前期小餐饮行业“十大顽疾”专项治理及小餐饮“红旗黄牌”攻坚竞赛行动做法和经验,巩固提升工作成果。开展食品小作坊整规行动,推行小作坊“七符合”管理模式,“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提升一个行业、巩固一个行业”。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635人次,线上巡查入网餐饮单位2050家次,线下抽查入网餐饮单位621家,约谈第三方平台4家次,立案查处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1起,罚没款10万元。二是坚持规范引领,树立行业标杆。持续开展 “4D”、“五化”、“6T”等先进管理方法的培训宣传,开展省级“名特优食品作坊”“ 放心示范餐饮”创建,宣传扶持、刻画榜样,将创建成果向全市辐射,以点带面加强规范建设。三是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加大力度推进网络餐饮、学校食堂的“阳光厨房”、“明厨亮灶”建设,18年已新建“阳光厨房”51家,累计实施“明厨亮灶”310家,其中学校食堂157家。延伸农贸市场智慧溯源体系,把学校配送单位接入农产品智慧溯源系统,实现食材可追溯。截至目前,接入系统的学校配送单位已达到13家。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实际操作中健全小餐饮行业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驾照式"记分管理制度、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线下“双查”制度,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镇街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小餐饮长效监管机制。目前"驾照式"记分管理制度已在全市推广实施,将全市11400余家餐饮单位纳入监管,实施以来,共记分2452家。
4.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在涉水执法方面,会同市场集团,对新马路菜市场分流不彻底问题及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举一反三,会同市创建办、行政执法局结合农贸市场规范化达标评价活动,对发现的市场积水、污水乱排、经营户乱倒污水等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同时继续发挥牵头作用,督促市场主办方做好源头管控,在农贸市场布局规划、项目施工图纸设计、部门会审、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截污纳管”。组织执法人员对北苑幸福里餐饮单位进行整改,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目前,该区块共有15家餐饮店,证照均齐全。二是在三大领域整治方面,对三大领域主体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牵头实施新一轮三大领域整治行动,召开了整治推进会,印发了《开展三大领域最差现场整治“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突出整治涉及脏乱差的最差现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回潮,累计取缔三大领域最差现场852家。目前,14个镇街全部出台了废品回收行业布局规划,建立了废品分拣中心、回收站点两级体系。三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工作交办落实督查考核制度》,完善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年度重点工作等落实机制,畅通高效工作网络,确保工作责任有人、落实有力、督导有效,达到各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二)关于“体制改革和职能划转后党委抓统筹促融合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队伍融合、工作磨合还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抓班子融合,以召开2018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局班子成员之间开诚布公,坦诚交换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醒、凝聚共识,加油鼓劲、促进团结。二是抓队伍融合,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建立谈心谈话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全覆盖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同时,筹备开展2019年“清风廉韵”主题晚会,搭建交流展示平台,促进队伍整体融合。三是抓业务融合,以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为重点,持续推进干部能力提升工程,2018年12月以来组织开展药械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专题培训5期,参训人员320余人次;选派2名干部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挂职锻炼,2名干部到省市场监管局挂职锻炼;选派2名干部参加省、金华市市场监管系统业务能力比武并获团体二等奖;开展“行政审批标兵”等标兵评比活动,评选出5大类业务能手50名,挥业务骨干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市场监管业务融合。
2.针对“特检院有名无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随时关注总局政策动向,掌握最新动态。2018年12月7日联系国家特种设备局,了解到目前总局仍未放开资质核准,我局将持续跟踪了解情况。二是及时走访省市有关部门,争取上级支持。2018年12月24日,局领导带队与金华市局局长张少华面对面沟通,商讨义乌特检院发展方向及与金华市特检院合作事宜;2019年1月8日,局总工带队赴省局特设处和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了解相关政策并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三是大力加强外部合作交流,提升检测能力。为保证我院现有特种设备检测人员队伍水平,现正在谋划与金华特检院在人员、技术交流、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具体合作事宜已基本敲定,但由于金华市局机构改革等原因尚未签订协议。四是积极保持沟通联系,产(商)院负责人与金华特检中心负责人就合作协议条款进行讨论,庞晨莹总工程师参加该会议;吴朝晖局长与金华市局赵国荣局长会商合作事项,金华局表示将在金华市局机构整合完成后再明确相关条款,目前先按2018年合作模式运行;郭济环副市长带队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汇报工作时了解到,目前新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方法还没有出台。
3.针对“农产品检测资源认证延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定时交流。根据我局与市农业林业局共同签订的《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合作备忘录》,产(商)院负责人与市农业林业局安全监管科召开了联络员会议,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双方将根据需要共同开展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农产品安全管理、农产品检测技术等相关培训。二是制定相应计划,提升能力。按照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需要,由农林局提出需求,产(商)院配合农林局共同确定农产品检测参数,同时做好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计划,及时更新、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并做好实验室内部的能力验证计划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关于“部分党委会参会人员不符要求”问题的整改。会前对党委成员参会情况进行统计,如参会人数不足2/3,党委会延期召开。
2.关于“‘三重一大’会议违反‘一事一议’规定”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试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逐项填写《集体决策事项呈报表》,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进行讨论决策。对多项大额支出同时上会的,也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逐项进行讨论决策。
3.关于“‘三重一大’部分议题讨论不充分,参会人员未逐个表态”问题的整改。要求每位参会党委成员对每条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明确表态。
4.关于“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向基层延伸工作督促指导不够” 问题的整改。强化对基层“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对基层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
1.关于“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不够”问题的整改。出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形式和要求等,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
2.关于“学习要求不高”问题的整改。制定全年主题党日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主题党日学习的重点内容,围绕与市场监管工作职能有关的内容学,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提高学习针对性和有效性。
3.关于“学习情况不平衡”问题的整改。制定《党建知识应知应会》题库,发送给全体党员学习,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应知应会测试,确保党员掌握学习内容,另外以考促学,在日常的督查中加大对应知应会内容的检查。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谋划部署还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抓班子,党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谋划、部署,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研究,按要求向市委做专题汇报。二是抓队伍,坚守主流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实战、考核、奖励多措并举,提升网评工作积极性和舆情应对能力,处置舆情时做到准确发声、及时发声、有效处置。三是抓制度,将意识形态(包括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大党建”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科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完善《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提高舆情网评工作的考核比重,强化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关于“少数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管理,通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面典型案例、反面警示案例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二是以细节展现作为、用小事体现担当,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担当作为意识。三是通过开展“清风廉韵”主题晚会等形式,构建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多以建议和希望代替批评”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组织生活会方案,结合本局实际,组织开展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枪真刀”、直指要害,见人见事见思想,以达到触及思想、触动心灵、治病救人的效果。
2.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制定下发《关于开好2018年度市场监管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按照会前、会中、会后三个步骤,厘清规定动作的任务内容,明确每个环节做什么、怎么做,并制作附件表格,切实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并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到各支部开展检查指导。
3.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和部分退二线领导参加支部活动较少”问题的整改。一是通知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整改,确保以上班子成员和退二线领导参加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在2018年12月26日的局党委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及退二线领导每季度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一步督促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三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参加组织生活次数过少的党员予以扣分处理。
(二)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直属机关党委对下属支部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指导民营经济联合会撤并支部,目前已下发关于个协党组织更名、撤销以及成立新支部的批复文件。二是加强对下属支部的指导,经常性开展各类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查。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
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二是邀请专家为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开展发展党员相关的党务培训。三是严把党员“入口关”,按照义乌市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3.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主题党日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要求以及到会率标准等,要求各支部按照“主题党日”活动 “4+2+N”模式开展。“4+2”为规定动作,“4”为“学议改做”活动套餐;“2”为党员十二分制情况讨论和党费收缴;“N”是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的“自选”动作。
4.关于“支部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制定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各支部建立“三本记录本、五类资料盒”的纸质台账以及内容完整、条目清晰的电子台账,并制作了纸质台账、电子台账的参考清单以及各类会议的记录模板,供各支部参考学习,进一步规范支部记录。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机构合并以来的历次干部提拔任用程序进行“回头看”,对照开展自查自省。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提升工作水平。三是提高工作标准,加强与组织部的请示沟通,严格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
2.关于“干部兼职清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社会组织管理和协会章程相关规定,于2018年11月5日下午召开义乌市广告协会理事会议,提出法定代表人变更方案,并提交局党委会讨论决定。二是于2019年1月4日下午召开义乌市广告协会会员大会及理事会议修改协会章程和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三是于2019年1月11日委托专业财务审核机构对广告协会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审计结果无明显异常。四是于2019年1月16日完成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五是对管理的其他社团组织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再次清查,并在今后工作当中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兼职管理规定,杜绝类似违规兼职问题发生。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四风问题’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借用行业协会名义违规装修办公场所”问题的整改。加强协会开支的规范管理,与协会无关事项不在行业协会列支。
2.关于“在协会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协会组织架构进行必要的调整,优化内部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修改了协会章程部分内容,辞去了8名行政事业身份的理事,调整了事业单位3名理事和副会长,选举产生了新的法定代表人。二是按照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清退交通费(机票)14870元,住宿费3048元,餐费8271元。三是印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下属各协会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协会经费管理和支出关,对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关于“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态度欠佳”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力度,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优化服务质量。二是加大公共服务对象回访比例,于2018年12月28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科所在元旦、春节前夕开展一次集中回访,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所属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着力发现和化解一批潜在的廉政风险,切实解决好公共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三是畅通投诉渠道,目前已在局外网、微信公众号、各办公场所显著位置等处公布信访举报投诉渠道,扎实做好信访举报件的问题线索分析,积极做好信访举报件后处理工作,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铁律”倒逼作风建设步步深入。
(三)关于“监管执法效能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执法主动性还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无照监管,促进“低小散乱”行业整治。印发了加强无照经营监管的通知,并将无照经营整治纳入“春安行动”专项执法,开展无照经营大排查大整治, 2019年全系统计划查处无照经营案件不少于300件。2018年12月以来,已经查处无照经营案件24件。二是加强日常巡查,主动发现案源。确定2019年全系统监督检查案源不少于800起,并列入各办案单位2019年度绩效考核。截至1月17日,通过监督检查手段发现并立案202起,其中监督检查174起、监督抽验24起、监测发现4起。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深化专项执法。制订下发了《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组织实施办法》,明确专项执法行动实施主体、职责和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订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计划或方案。自2018年12月起,已相继发起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两节”市场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和农用物资等重点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高中学业考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春安行动”专项执法、红糖行业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保健”市场联合专项整治等八大专项行动。
2.关于“基层所案件处置超期较多”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行政处罚案件“一季一清理,一季一通报”机制,促进案件清理常态化,强化超期案件督查、考核,督促案件及时调查、按时结案。二是组织各办案单位于12月底开展本年度未结案件进行清理,并发布清理通报。三是法规科、稽查协调科于1月初走访各办案单位,指导、督促案位清理工作。
3.关于“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就疑难问题请示等环节时限、规范财物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等十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二是对各办案单位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着重对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以及记录信息的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并发布督查通报。三是完善败诉案件通报机制,法制机构向机关纪委通报2起2018年度行政复议案件被撤案件。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执纪问责不敢动真碰硬”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坚持“不放过”和“不积压”原则,做到有线索必报、有案必查。二是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三是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二)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考勤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统一考勤方式。全员使用义乌市办公助手进行日常考勤。二是加强考勤管理。下发《关于加强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层层压实监管责任,严格做好干部职工日常考勤管理;并向退居二线领导干部告知考勤有关问题,根据上级规定重申纪律要求。同时,对各单位考勤情况开展督查,通报未按规定考勤1人次。三是将考勤情况列入单位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四是严格请假审批管理,要求干部职工在履行完纸质版签批手续后方可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的,经领导口头批准后,在10日内完成纸质版补签手续。
2.关于“护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经过前期的初核,2019年1月2日,对2名涉嫌存在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问题的干部予以党纪立案调查;1月28日,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上述2名违纪党员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全面核查干部职工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情况,及时做好备案数据更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修订出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规范申请办理、证件领用、归还等各环节工作,做好行前安全告知,对出国(境)后交回的证件严格进行签证信息和审批情况一致性核查,提高证件管理水平。
3.关于“雇员管理难题破解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出台规范文件。制定《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雇员管理规范》,将标准化流程引入雇员管理当中,明确雇员招聘、培训、轮岗交流、工作考核等管理规范要求。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在完成雇员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的基础上,各单位组织雇员和干部一起学习《义乌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等廉政案例,提升雇员自律意识。三是开展工作作风、工作纪律专项督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四是开展2018年度“十佳雇员”评选活动,给予优秀雇员精神和物质激励,激发工作活力。
(三)关于“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支持和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局党委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党委会,讨论通过了《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主要职责、日常工作任务、工作机制、工作机构等内容,理顺工作关系、健全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机关纪检组织的作用。二是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已在局微信公众号、局外网、各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纪检信访举报渠道,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及公共服务对象的回访工作,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着力在日常监督、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在“细、准、长、实”上下功夫,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每年度下发督查通报及问责通报不少于10期,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纪委以及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处方”任务。二是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相应的要求。三是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局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2.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存在重形式轻落实等”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约谈提醒制度,党委书记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每年度不少于4次,层层传导压力。二是班子成员每季度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三是班子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及时把握干部思想动态,排解负面情绪、增进团结和谐、激励干事热情。
3.关于“全程纪实落实不到位”的整改。一是于2018年12月26日,利用召开2018年第四季度局党委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之际,重新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履行“一岗双责”12条具体要求,督促班子成员对标履责。二是会同第五纪检组加强对班子成员全程纪实本的检查力度,并在每季度的党风廉政专题例会上通报相关检查情况。
(二)关于“资产项目及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关于“采购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采购管理规定》的规定要求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厉行节约原则,按规范的程序采购商品与服务,采购履行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明示的技术指标、服务需求或工程量清单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填写《采购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按财务管理要求拨付资金。如有重大采购项目,局机关纪委提前介入监督。
2.关于 “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义乌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有特殊情况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报批。
(三)关于“参股成立金正检测公司,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关于“参股成立金正检测公司,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将事务中心的资产移交财政,股权注入国资。二是浙江金正检测公司补交自2015年11月19日至2016年6月9日公司装修期间的租金共计11.4万元。浙江金正检测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9日,公司现租用的办公室于2016年5月30日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向义乌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竞得五年的租赁权,时间自2016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止。
2.关于“政府采购走过场”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义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强化采购单位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
3.关于“对金正公司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义乌分所对金正公司2016年至2018年11月的支出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详见审计报告。二是由于事务中心涉及事业单位改制,将于2019年1月底前向财政移交金正公司的股权并注入国资。因此建议国资向金正公司派驻一名副总经理和一名财务人员,以加强对公司日常支出的监督管理。三是制定并完善了《浙江金正检测公司业务管理办法、业务费用支出管理制度》、《浙江金正检测公司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和《浙江金正检测公司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等制度。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拓展运用到市场监管领域各个方面,全面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抓思想认识。结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委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理论和党纪条规,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进一步抓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部署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跟踪督查;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定期分析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 85522724,邮政信箱:义乌市宾王路378号行政7号楼A座1610办公室,电子邮箱:ywscjg85522724@163.com 。
中共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