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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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组对原中共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22日起,市委巡察组对原城管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9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原城管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原城管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原城管委党组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巡察问题处理单、立巡立改问题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3大类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53条具体措施,明确了委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机制,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负责整改落实。二是细化方案,完善制度保障。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情况,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定期研讨、督察督办、对账销号等协同保障机制,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事事有人抓、件件有回音。三是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成效。原城管委党组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实施挂图作战,逐项对账销号,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目前,28条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均已完成,整改完成率100%;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24项,追缴资金4.54万元。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共书面约谈28人,其中书面约谈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5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重要精神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加强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一是党组研究部署常态化。巡察整改以来,委党组共组织学习党章党纪党规28次,研究部署“两学一做”及党建工作20次。2017年12月三次召开会议,分别就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制、支部书记抓党建等内容进行研究部署。2018年2月,对第四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实践活动动员会等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2018年7月,开展城管委党员干部五(吾)带头、“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每次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摘编》等相关文件。二是认真推进“两学一做”。严格执行《市城管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主题党日、党员义务日及志愿服务等活动366次,认领孝子祠社区文明创建责任区块,每周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结合党员干部“五(吾)带头”活动,由班子成员带队每周末开展在建工地安全文明标化建设、危旧房治理改造及物业小区、房产中介机构等情况检查。
2.完善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机制。压实责任,规范流程。在委班子会上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进行再明确,并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进行再学习、再强调,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的通知》,闭合批示件办理流程,实行销号制,完善内部督查机制。目前,我委已完成2017年、2018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的全部反馈工作。
3.认真反思“2016年国际生产资料市场配套工程项目串标案”问题,汲取教训,全面整改。一是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领会领导批示精神,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加大落实力度。二是严格执行民主议事规则,不折不扣贯彻民主集中制,从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机制,对案件移送范围、移送主体、移送期限(3个工作日内)、移送审批等内容进行明确。2018年共移交各类案件12件。
(二)关于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一是抓部署,明方向。2018年1月6日、2月18日召开全委干部职工大会全面分析城管委系统当前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2018年2月7日对全年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工作作出部署;2018年6月30日,召开半年务虚会,围绕年初制定目标,全面、客观地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下半年的工作思路。二是抓协调,敢担当。城管委党组针对班子成员中存在的畏难、厌战问题,2018年2月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畏难、厌战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和面对面提醒,树立敢啃硬骨头的责任意识。积极牵头协调我市重点难点问题。三是抓调研,多谈心。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谈心谈话100余次,积极开展基层调研,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大脚掌+”等实践活动,共开展调研2309人次,涉及企业1270家次,机关事业单位183家次,召开各层次座谈会371次。
2.加强重要工作制度的执行刚性。2018年重新修改下发了《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销号制,形成决策执行闭合流程。2017年城管委党组共讨论“三重一大”事项184个,2018年讨论“三重一大”事项132个,现均已落实反馈。2019年1-3月共讨论“三重一大”事项35个,落实反馈中。同时,向11家下属单位纵向延伸实现系统全覆盖,定期开展全面检查,2017年9月30日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痕迹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目前各下属单位均已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2017年12月18日修订并下发城管委财务制度。委机关和下属单位严格落实每月财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时间和公开内容。直属机关纪委、人教科定期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公开情况开展检查。
(三)关于改革创新力度不够,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评定分离办法,通过制定《关于规范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完善招投标评标办法、规范评标专家管理、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违法处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优化招投标市场秩序。二是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经市政府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专题会议基本明确,现已启动实施“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合署的体制改革工作,2018年3月2日移交环卫科、环卫处相关工作,并将环卫相关职能划转执法局。2018年6月20日,市政、园林等相关城市管理职能划转执法局。三是深入推进民生实事。2017年我委负责“十大民生实事”中的三项工作。管道天然气建设和全市危旧房治理改造均已完成;儿童公园确定由经济开发区出资建设新儿童公园。2018年,我委牵头的危旧房治理改造、新增物业管理小区20个以上、设立城管工作站、志愿者服务站各10个等两项“十大民生实事”,均已完成。四是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截至2019年3月,各类审批事项累计精简材料260份,所有67个依申请事项均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建设重视不足,党性教育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机关党委)
巡察整改以来,委党组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两清单一报表”制度,与各支部签订党建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定2018年度党建工作和主题党日工作计划。持续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培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10日结合“八个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理论、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纪党规等,经常性开展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开展政治生日活动,增强党性意识;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五(吾)带头”活动,用优良的党风带头推动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大脚掌+”等实践活动,落实“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
(二)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健全、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机关党委)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切实加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建设,制定《市城管委机关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换届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1月16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并获批复同意。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第一支部、征收办、市政处、园林局、质监站、档案馆、造价站等7个委员书记缺额的支部均已完成换届选举,下属各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均已到位。2018年8月对散装办、浙江土木公司、住宅建筑公司、浙江国信房地产估价公司4个任期届满的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2018年8月,市机关工委批复成立委机关第三党支部,已按公推直选方案完成选举工作。三是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巡察整改以来,我委各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279次、支部党员大会411次、党小组会170次,2018年2月、7月、2019年1月召开组织生活会48次,并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实施指尖党建手机签到,有效保证到会率。直属机关党委对下属支部党员到会情况开展了6次检查。2018年6月下发《城管委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对无故不参加主题党日、党员义务日等活动的进行扣分。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统筹干部调整使用。进一步加强对机构调整、干部使用工作的全盘考虑,合理搭配干部梯队,提高干部调整使用的统筹性。二是积极参与公务员公开招考、选调等工作,用足用好现有行政编制数。2017年,我委选调公务员2名;2018年,商调公务员1名。三是按照规定实施干部职务待遇制度。我委干部职务待遇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已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干部职务待遇。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巡察整改以来,委党组已召开2017年三、四季度和2018年一至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8年初,又召开两次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传达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队伍建设短板和问题,部署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接受派驻第七纪检组的意见建议。2017年,完成派驻第七纪检组提交的《整改意见书》、《督办单》共6份问题的整改。如修订完善了小额工程招投标的相关制度;细化企业库评价考核机制,严格企业库动态管理。三是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等文件,委班子成员根据要求抓好各自分管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严格做好“两个责任”全程纪实本的记录。直属机关纪委定期开展记录情况的检查。下属党支部均已严格执行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见。
下一步,建设局党组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当作核心工作来抓,将从严治党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常抓不懈,持续抓好整改。加强内部检查力度,抓早抓小,切实堵住工作中存在的“破点”、“漏点”,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二是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末梢。坚持用制度管人,通过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三是改进作风,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促进全系统干部作风转变,切实履行“干事不受礼、办事不求人”的承诺,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建设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对标自贸区,干事试验区”、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580062,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1208室。
中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