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11330782745817525W/2019-35333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通知
  • 文件名称:【部门】关于完善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风险范围条款的通知
  • 发文机关:行政服务中心
  • 发文字号:义行服管〔2019〕11号
  • 成文日期:2019-03-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部门】关于完善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风险范围条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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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风险范围条款的通知

 

义行服管〔2019〕11号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减少因增值税政策调整引起的结算争议,降低法律风险,经市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协调,现将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风险范围条款完善情况通知如下:

一、完善招标文件风险条款

如招标文件原条款仅明确政策变化作为风险范围不予调整价款的,则新增“涉及增值税政策变化、税率调整,所引起的价格变动按实结算”条款,并将原条款修改为“除上述合同条款外,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费用不在合同价外另行计列及调整”。在上述意思表达一致的前提下,文字表述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具体措施

后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直接新增上述相关条款;已发招标公告但未开标的项目,由招标人发布招标答疑,新增上述相关条款。具体措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