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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财政局关于组建会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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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会计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会计专家,组建会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家库成员的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创新意识;
(二)热爱会计事业,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愿意在本职工作之外参与专家库相关工作;
(三)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四)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从事会计、审计、财政、税务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优先。
    二、专家库成员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填写《义乌市会计专家库成员申请推荐表》。
(二)单位推荐。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在《义乌市会计专家库成员申请推荐表》内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于每年5月31日前报送义乌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公布。市财政局负责收集汇总,并对财务工作年限、专业职称等内容进行审查核实,确定会计专家库成员入选名单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入选全国、省、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为专家库当然成员,不再另行聘任。
三、专家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积极关注国家的各项会计改革,对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与实施等提出建议意见;
(二)参加市财政局、市会计审计学会组织的会计工作会议或相关活动,就会议议题或活动主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协助市财政局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参与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评定;
(四)积极参加我市会计志愿活动,对相关业务咨询问题给予解答和建议。
四、专家库成员的管理
(一)考察入库
市财政局对申请人进行核查,对符合基本条件者按程序纳入义乌市会计专家库管理。
(二)退出机制
专家库建立后,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有以下几种情形的退出专家库:
1.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承担相关工作的;
2.工作调离义乌市范围的;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在职业道德方面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特殊原因的。
特此通知。
 
 
 
义乌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