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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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7〕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www.yw.gov.cn),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行政三号楼6楼 环卫科,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08193262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3日。
联系人:徐健峰 联系电话:15167985844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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