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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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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7〕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www.yw.gov.cn),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行政三号楼6楼 环卫科,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08193262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3日。

联系人:徐健峰        联系电话:15167985844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5日


附件

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