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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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义委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 为确保如期完成我市危旧房治理改造任务,现就2018年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开展唯一住房危房户调查。对未完成治理改造的危房进行一次全面摸底,2018年2月底前完成全市唯一住房危房户的调查工作。
(二)继续推进危旧房治理改造。以拆除和修缮方式彻底解决危房安全问题,2018年6月底完成在册危房的治理改造。
二、工作步骤
(一)任务分解(2018年1月)。
根据上级治理时限和治理方式(拆除或修缮)的要求,在册未治理、前两年修缮未复核以及腾空封闭处置的共24509户危房纳入2018年治理任务(任务分解及月度计划详见附件)。
(二)治理改造(2018年1月至6月)。
各镇街要按照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要求,结合农村更新改造、新社区集聚建设、“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整合相关资源,凝聚各方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义建局[2017]54号)明确的改造措施,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全力推进危旧房的治理改造,彻底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考核验收(2018年10月至12月)。
各镇街开展全面自查、总结,12月20日前开展全市危旧房治理改造年终考核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持续抓好危旧房治理改造。统筹做好全市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危旧房的治理做好相应服务;指导镇街开展零星城镇危房的收购;组织中介机构做好修缮房屋的复核鉴定;开展房屋修缮技术培训,提供治理改造工作的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建设局、各镇街)
(二)加速推进新社区集聚建设。统筹结合“1+X+Y”中心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住房困难户改善需求等现实情况,科学合理调整,尽快完成集聚范围重新划定工作。继续推进1+X集聚新政策,在计划启动的江东、稠江、佛堂、城西、后宅和福田等6个二期集聚项目中,充分考虑本区域的危房安置需求,将全域D级唯一住房危房户纳入安置范围;9月底前全面启动二期集聚项目的建设。根据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明确跨区域安置的土地级差标准和水平套房面积安置基数,打通危房户在集聚项目或异地奔小康项目中实施跨区域安置的通道。(责任单位:▲社区建设办、▲国土局、建设局、各镇街)
(三)全力推进农村更新改造。2018年安排不少于500亩的用地指标保障农村更新改造等农民建房用地。开展农村更新改造100个村以上(含传统村落农村更新改造18个),其中,农房开工建房50个村以上(含2017年启动更新改造的45个村),新增完成村庄规模核定50个村以上。各镇街要优先将危房存量较大、住房困难户较多的村列入更新改造计划;2017年已经启动的村,做到成片建房;今年启动的村,及时做好规划调整和指标安排,做到危房尽可能先行拆除或修缮,推进更新改造尽速落地。(责任单位:▲农林局、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各镇街)
(四)加快传统村落内危房的治理改造。进一步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积极推进列入保护名录村庄的更新改造及危房修缮工作;加快文保点(历史建筑)危旧房整治方案的核准,做好项目资金的保障工作。(责任单位:▲规划局、▲文广新局、财政局、各镇街)
(五)强力推进危旧房连片拆除。确保及时足额拨付连片拆除的奖补资金,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力量,加大危旧房的连片拆除力度。(责任单位:▲各镇街、农林局、建设局)
(六)加大“一户多宅”危房处置力度。根据《义乌市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细则(试行)》,合理解决既有合法危房又有新建违法住房的“一户多宅”问题,加速推进危房拆除进度。(责任单位:▲各镇街、执法局、农林局、国土局、财政局)
(七)强力处置违法住房。在危旧房治理过程中,发现违法建筑的,相关单位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拆除。农民建设用地报批中已签订拆迁协议但仍未拆除的危旧房,要坚决拆除。(责任单位:▲各镇街、国土局、执法局)
(八)畅通危房改造审批渠道。根据我市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实际,尽快制订出台相关危房拆建政策。加大农村住房调剂力度,打通产权置换的办证通道。(责任单位:▲规划局、▲国土局、各镇街)
(九)优化相关业务程序。为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危房的权属在确保公示无异议下由各镇街直接负责认定;拆除且放弃宅基地安置的补助费用、连片拆除的村级组织奖补资金、唯一住房拆除后的租金补助款,统一由各镇街审核把关并负责发放。(责任单位:▲各镇街、财政局、国土局、农林局、建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规划、农林、国土、文广新、财政、民政、行政执法、社区建设办、公安、消防等各部门,要切实按照《义乌市危旧房治理改造两年行动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提供指导、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业务牵头部门要做好资金测算工作。各镇街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积极创新,切实把危旧房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力争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二)加快治理进度。
根据6月底前完成全部危房治理改造的总要求,各镇街应立即组织编制“一户一策”危房治理改造计划,按户明确责任人、治理方式和完成时限。各镇街要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做到应拆尽拆、应修快修,并加快开展已修缮房屋的安全复核鉴定,确保危房治理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安全监管。
1.强化危旧房安全监管工作。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危旧房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房屋隐患的排查,特别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做好人员撤离及安置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严格落实安全预防预警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危旧房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发生农房倒塌引起的群死群伤事件。
2.严格落实危旧房巡查制度。要切实开展危旧房的安全巡查、动态监管,建立危旧房安全巡查台账;尤其是对以腾空封闭方式治理的危旧房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实行隔离管理,遇雨雪等灾害天气要增加巡查频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妥善处置需保护的危房。
各镇街要妥善处理好危房治理和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片区、传统村落保护以及文物保护的关系。对有保护价值的危旧房要根据《省建设厅、省“三改一拆”办、省文物局关于服务保障全省治危拆违攻坚战消除历史文化建筑安全隐患的通知》要求,及时处置,避免被误拆误伤,防范倒塌损毁等事故发生。
附:2018年危旧房治理改造任务(按月)分解表
附件:
2018年危旧房治理改造任务(按月)分解表
镇街名称 | 任务总数 | 月度治理任务数 |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
佛堂 | 1594 | 40 | 40 | 320 | 400 | 480 | 314 |
苏溪 | 2944 | 72 | 73 | 590 | 735 | 880 | 594 |
上溪 | 1796 | 45 | 45 | 360 | 450 | 538 | 358 |
大陈 | 1285 | 32 | 33 | 257 | 322 | 385 | 256 |
义亭 | 2127 | 52 | 53 | 425 | 530 | 640 | 427 |
赤岸 | 5108 | 122 | 123 | 1000 | 1245 | 1500 | 1118 |
稠城 | 528 | 12 | 13 | 105 | 130 | 160 | 108 |
福田 | 891 | 22 | 23 | 180 | 225 | 265 | 176 |
江东 | 2137 | 52 | 53 | 428 | 533 | 640 | 431 |
稠江 | 1034 | 26 | 26 | 206 | 258 | 310 | 208 |
北苑 | 342 | 8 | 9 | 68 | 85 | 100 | 72 |
后宅 | 2059 | 50 | 50 | 410 | 510 | 620 | 419 |
廿三里 | 1291 | 32 | 33 | 258 | 323 | 388 | 257 |
城西 | 1373 | 34 | 34 | 275 | 343 | 410 | 277 |
合计 | 24509 | 599 | 608 | 4882 | 6089 | 7316 | 5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