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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街道
2019-03-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0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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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街道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义乌市北苑街道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义乌市北苑街道党政办,联系电话:0579—85116623。
一、概述
根据市政府要求,2008年起本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底,本街道政府信息工作运行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在街道、工作片(社区)、行政村建立三级政务公开查阅点,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风气、优化服务、提高效能的重要手段,有力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为此,在办公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守《条例》以及《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党工委会议和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在“北苑街道政务公开专栏”网站、“和谐北苑”微信公众号、政务宣传栏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明确标注公开属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后宅街道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我街道作为政务公开试点单位、“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镇街,全力推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的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开展多种形式的 “义网通办”使用的宣传引导,开会宣传引导;摆设摊点发放宣传资料礼品。
2018年,北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街道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起,当面申请1起、传真申请0起、电子邮件申请0起、网上申请1
起、信函申请13起、其它形式申请为0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街道2018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62次、咨询电话接听20次、当面咨询接待42次、网上咨询次数0次,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街道2018年度发生行政复议数17件,行政诉讼数12件。
六、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北苑街道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媒体专访等手段,通过街道政务公开专栏网页、“和谐北苑”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大屏幕、公开栏等载体,用群众耳熟能详的文字、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直观解读各项政策。小城镇综合整治是街道2018年度重点工作,北苑街道召开誓师大会,多次召开现场会,接受媒体专访,接受群众监督,在“和谐北苑”微信公众号公布工作进展,破保笼、破围墙等小城镇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顺利通过了省小城镇综合整治样板街道(免检)考核。我街道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意加强制度建设,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电子政务”。本机关为此编制了《义乌市北苑街道信息公开指南》,主要是让需要获得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了解《指南》,并带来方便。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群众的满意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街道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重点组织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三是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调整政务公开网页栏目,方便群众查询办事;丰富有线数字电视,实现互动;确保政务公开宣传栏及时更新;主动学习兄弟镇街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完善政务公开三级查阅点建设。完善街道、工作片(社区)、村居三级层面的政务公开查阅点,确保站点工作人员服务到位。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苑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0日
附件:
2018全年北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北苑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7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1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7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8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3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7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陈旭楠
联系电话:15005790530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