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1 00:00
访问次数:
各采购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我们制定了《义乌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义乌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
义乌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义乌市支行
中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华监管分局义乌办事处
2019年2月18日
附件: 义财采[2019]2号(关于印发义乌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