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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关于开展“服务企业 服务群众 服务基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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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服务企业 服务群众 服务基层”活动(以下简称“三服务”活动),根据《中共义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深化‘三服务’推进大改革”闭环工作机制>的通知》(义委办发〔2019〕13号)、《义乌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双百”大体验 深化“三服务”活动的通知》(义税机关党发〔2019〕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市局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开展“服务企业 服务群众 服务基层”活动(以下简称“三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服务企业 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工作导向,以重在解决企业、群众、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为主要目的,通过实实在在的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基层的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企业开展服务。要按照省局“万名党员进万企 领导干部下基层”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通过送政策、问需求、优服务、解难题,确保企业享受到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红利。要主动对接当地优秀企业“两新”党组织开展联学联建,引导党员干部发挥自身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对省局统一整理汇总的企业以及各单位所辖重点企业、困难企业、一般企业、近年受到稽查评估事项的特殊企业等多类型企业进行逐户走访,深入了解企业在享受政策、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痛点难点堵点,摸清企业所盼所急,并及时响应反馈,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积极构建和谐税企关系。

(该项工作由党建工作股牵头,纳税服务股和其他相关责任股室配合)

(二)深入群众开展服务。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了解办税(缴费)人员的需求,切实解决其反映强烈的问题。统筹开展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无证明城市”改革、“企业开办零见面”平台建设等诸多活动与举措,切实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要组建好党员“示范岗”“先锋岗”“突击队”,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开展各项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党员志愿服务,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社会责任感。

(该项工作由纳税服务股牵头,党建工作股和其他相关责任股室配合)

(三)深入基层开展服务。要重视基层、服务基层,把人力、财力、物力和精力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加快解决机构合并后基层单位和干部的实际困难,推进新机构业务优化整合和全面融合。精准有效推进基层“基础年、规范年、融合年”建设,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强基固本。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走访基层征管一线和办税服务一线,了解基层干部群众所思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体现组织关怀和温暖。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基层干部业务文化生活。

(该项工作由党建工作股牵头,其他相关责任股室配合)

三、工作机制

开展“三服务”活动,是各级部门传达的一个鲜明的工作导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建立活动统筹协调机制。各单位要通盘考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将“三服务”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市局层面成立“三服务”活动办公室,由市局总会计师杨云松任办公室主任,纳税服务股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党建工作股和其他相关责任股室协同组织开展。其中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工作由党建工作股牵头实施,服务群众工作由纳税服务股牵头实施。各单位要压实责任,确保“三服务”工作有序有效。

(二)完善问题收集办理机制。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满意导向,实打实地帮助企业、群众和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对相关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其中第一类现场解决的,要在调研服务结束时登记入册;第二类需要在局内研究解决的,由相关股室收到交办单后,在解决时限内予以答复;第三类是需要跨部门或上级部门研究解决的,由市局“三服务”活动办公室协同相关股室讨论研究后,按有关程序将问题报送至上级部门。

(三)明确问题上报及督查机制。建立“三服务”问题按月上报工作机制,各单位在开展“三服务”活动中,要每月25日前向市局上报问题清单,对涉及需要市局、省局等层面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市局“三服务”活动问题解决办公室报告。(报送路径:ftp/纳税服务股/上传区/2019年日常工作/“三服务”活动问题上报)。对各单位开展“三服务”活动情况,包括是否“奔着问题去”、是否“坚持效果导向、群众满意导向”、是否“不为办不好找理由、多为办得好想办法”、反映者对问题解决情况是否满意等,市局“三服务”活动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督查了解,并视情况通报。

四、工作要求

全系统各单位开展“三服务”活动问题解决工作要加强统筹、创新方法、精简规模,不搞重复走访,不搞扎堆调研,不搞台账留痕。要深入总结“三服务”活动问题解决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的好做法好措施,对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市局将及时总结推广。

 

附件: 1.“三服务”活动现场解决问题清单

2.“三服务”活动本部门研究解决问题清单

3.“三服务”活动需跨部门或上级部门研究解决问题清单

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建立全省税系统“服务企业 服务群众 服务基层”活动运行机制的通知(浙税函〔2019〕49号)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