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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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义乌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于2019年4月8号在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底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4月16号,我单位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66号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69376976@qq.com
联系人:朱春晖 联系电话:0579-85555970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