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9-212023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发〔2019〕13号

  • 成文日期:

    2019-04-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19-04-25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义乌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3日

  义乌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函》(农经函〔2018〕5号)等文件精神,义乌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15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一。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浙农字函〔2018〕399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性收入。重点内容包括: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科学界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维护成员财产权利;完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规范分配行为;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有效实现形式,激活农村产权潜能;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强化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集体所有各类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完善义乌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将各类资产建档入库纳入平台管理,为精准化监管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教育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各镇街)(标“▲”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制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确认办法。全面完成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重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制定义乌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确认办法,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进行确认,并建立健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登记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组织部、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各镇街)

  (三)完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强化义乌市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将农村集体“三资”台账及变动情况纳入平台监管,制定经成员认可并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范围,规范收益分配顺序,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对收益分配中集体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性质、用途等进行规范。(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司法局、财政局、各镇街)

  (四)探索赋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更多权能。在农民有需求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对农民的集体资产股份的抵押、担保进行试点探索,制定操作办法和风险防范机制。(责任单位:▲金融办、人行、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金融机构、各镇街)

  (五)完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流转机制。在“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的股权静态管理原则下,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股权管理制度,建立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机制。制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继承、转让、赠与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股权继承、转让、赠与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依托农村集体“三资”平台,进一步完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及股权信息化管理制度,提升完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及股权信息化管理软件,建立全市成员及股权管理及变动信息库,将股权的登记、变更、交易以及成员名册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平台管理。(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妇联、各镇街)

  (六)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结合义乌市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有利条件与义乌市众创和美乡村建设活动,积极盘活各类资产,有效探索“一村两楼宇”、异地联建物业、镇村抱团、村村抱团、村民众筹、村企合作等模式,引导鼓励村集体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现代农业、物业经济,多元化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各镇街)

  (七)强化农经队伍建设。落实我市相关规定,继续稳定镇街农村经营管理体系,稳定农村财会队伍。加强对镇街村两级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素养。(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编办、财政局、各镇街)

  三、工作步骤

  根据试点工作时间要求,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9年3月底前)

  1.建立改革机构。成立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开展调查摸底。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并进行调查梳理,分析问题,分类处置。外出调研考察,学习可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3.确定改革内容。根据试点要求,制定改革具体推进方案,明确改革重点及步骤,形成框架性制度体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

  1.拟定相关文件制度。研究制定义乌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确认办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流转及变更登记管理办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抵(质)押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

  2.对制度创新进行定稿,并报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根据改革内容,选择部分村或全域开展实施。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

  1.对改革试点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2.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3.总结试点经验,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农业农村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乌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改革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各镇(街)要相应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和落实各项改革工作。

  (二)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层层分解落实改革任务。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各镇(街)要提高认识,全力做好改革具体实施工作。

  (三)严格有序推进。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协调平衡各方面利益,尊重群众意愿。既要注重政策的前瞻性、系统性,又要坚持于法有据,守住改革底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掌握动态,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防止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在改革实施各阶段要宣传解读好改革精神,让农村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改革目的和政策要求,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改革氛围。

  义乌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朱有清

  成员:刘利剑(市委办)

  方林杭(市府办)

  程亮(组织部)

  楼建明(政法委)

  王志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陈春梅(信访局)

  虞水清(妇联)

  龚淑娟(发展和改革局)

  叶国江(教育局)

  陈涛(公安局)

  刘德钧(民政局)

  蒋文新(司法局)

  洪信强(财政局)

  赵健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鲍建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楼辉腾(农业农村局)

  翁一兵(水务局)

  骆嵘(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王瑞铨(卫生健康局)

  吴朝晖(市场监督管理局)

  朱彤(行政服务中心)

  王承刚(金融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楼辉腾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小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本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接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