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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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办法(试行)》于2019年 3月27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4月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卫健局办公室;邮编:322000 。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65568988@qq.com。 联系人:丁青 联系电话:0579-85258133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19 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