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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05-2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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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亩均论英雄”改革是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改革工作,建立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等文件,标志着“亩均论英雄”改革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吹响了向高质量发展进军的集结号。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机制,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统一,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
二、制定依据
省亩均办《关于印发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任务分工及2018年工作要点》(浙亩均〔2018〕1号)、袁家军在全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评价范围
全市范围内用地面积3亩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评价指标的设置及权重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7项指标:亩均税收(40分)、亩均工业增加值(15分)、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5分)、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15分)、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0分)、全员劳动生产率(10分)、工业性投资(5分)。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5项指标:亩均税收(50分)、亩均销售收入(20分)、吨排污权纳税额(10分)、单位电耗税收(10分)、工业性投资(10分)。
(三)计算方法
1.基准值设定
亩均税收为20万元,亩均销售收入为300万元,亩均工业增加值为150万元,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4%,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为3万元/吨标准煤,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0万元,单位电耗税收为3万元/万千瓦时。
2.得分计算
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数据得分之和。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上年度数据÷该指标基准值×权重×修正系数,工业性投资指标、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吨排污权纳税额指标得分计算办法详见附件。单项指标最高分不超过该项权重的1.5倍,最低为0分。企业某项指标为负值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0分。
修正系数标准如下:
(1)上年度销售收入20亿元(含)以上或纳税1亿元(含)以上、销售收入10亿元(含)-20亿元或纳税5000万元(含)-1亿元、销售收入5亿元(含)-10亿元或纳税3000万元(含)-5000万元、销售收入3亿元(含)-5亿元或纳税1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企业,亩均税收指标修正系数分别为1.8、1.5、1.4、1.3;
(2)上年度工业增加值5亿元(含)以上、3亿元(含)-5亿元、2亿元(含)-3亿元、1亿元(含)-2亿元的企业,亩均工业增加值指标修正系数分别为1.8、1.5、1.4、1.3;
(3)上年度R&D经费支出3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指标修正系数分别为1.5、1.4、1.3;
(4)上年度技改设备投入5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含)-5000万元、1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企业,工业性投资指标修正系数分别为1.5、1.4、1.3。
(四)评价分类
根据企业计算得分情况,分规上、规下两类,并按纺织、日用品、机械电子制造、其他四大行业进行排序,将每个行业内企业分成A、B、C、D四档。
(五)评价结果的公布
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六)评价结果的应用
建立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在用水、用地、用能、排污、信贷等资源要素以及子女就学、科技项目、人才引进等方面采取差别化配置政策,根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加强企业分类精准指导服务,加大A类企业激励力度,倒逼D类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8〕31号)同时停止执行。
四、适用范围
全市。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经信局
联系人:王谦 联系电话:8552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