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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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和《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前期志愿填报的基础上,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抽签定位房源
1.建筑面积约60㎡(含公摊面积,下同)户型共计65套,位于和欣花园1幢1套、3幢1套、7幢1套;位于惠民家园1幢2套、2幢2套、3幢6套、4幢10套、5幢11套、6幢9套、7幢19套;位于富港花园2幢3套。
2.建筑面积约40㎡户型共计21套,位于和欣花园1幢4套、3幢7套、7幢10套。
以上房源具体详见附件,房源请各申请户自行前往实地看房。
二、基本符合配租条件的户数
经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家庭共计81户。
1.申请配租60㎡户型共60户(含优抚对象)。
2.申请配租40㎡户型共21户(含优抚对象)。
三、配租原则
二人及以下申请家庭原则上配租40㎡的户型,三人及以上申请家庭原则上配租60㎡的户型。
四、抽签顺序和时间安排
1.先抽取60㎡的户型,后抽取40㎡的户型,具体安排如下:
入场时间 | 抽签时间 | 地点(入场口) | 参加人员 |
5月30日下午14:00-15:00 | 下午15:00 15时00分以后到场为迟到人员 | 市公证处六楼会议室(江滨西路38号) | 40㎡、60㎡户型申请户 |
2.同一户型抽签时,先由优抚对象抽签,再组织其他配租户抽签。
五、抽签须携带的证件
1.参加抽签定位的申请人(全体申请人共同委托的代表,一户仅限1人)凭本人身份证、入场通知书、准租证和共同申请人亲笔填写的委托书进场。
2.如申请人均不能参加的,可经公证后委托其他人参加。受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公证书,以及入场通知书、准租证进场。
六、抽签定位流程
1.资格审核进场。经核对相关证件,申请人(或受托人,下同)在登记册上签名后入场。
2.抽取轮候序号。在公证处的组织下,申请人公开抽取轮候序号,并经工作人员引导,到相应位置就座。
3.检查定位签书。抽签定位开始前,由轮候序号最后3名申请人负责当众检查、清点定位签书。
4.按序抽签定位。凭本人身份证、入场通知书、准租证,轮候顺序号,申请人按轮候顺序依次进入抽签区抽取定位签书。
5.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抽取定位签书后,由公证处当场开启并办理公证手续,领取公证通知书及后续事宜相关通知书后离场。
七、抽签纪律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时间进场,自觉维护大会秩序,并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2.迟到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迟到席就座。待按时到场的申请人全部抽签定位完毕后,再由迟到的申请人按到场先后顺序抽签定位。
3.抽签结束签书封存后到场的,参加下一批抽签。
4.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扰乱大会工作秩序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取消配租资格。
八、附则
1.抽签定位由义乌市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
2.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场的,应当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市房管处住房保障科(宾王路68号607室,联系电话0579-85427023)。无故不参加抽签定位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
3.抽签定位后,没有按规定签订合同、缴清租金及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收回房源。
4.入场通知书、准租证的领取时间:5月27日-28日,领取地点:宾王路68号607室,无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
5.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7日